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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发改项目〔2026〕66号
**县乔贤镇****经济**社:
报来《关于审批**县乔贤镇****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文件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为丰富村民文化生活,满足群众健身需求,同意**县乔贤镇****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立项。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拟建地点:**县乔贤镇恭睦村塘表庄。
四、拟建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一个文化室120平方米,戏台56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20万元。
六、资金来源:申请县级财政资金、业主自筹。
七、请据此批复开展前期工作,待项目前期工作完善后开工建设。
2026年5月29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