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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强制清算案件强制清算组报名公告
(2026)渝五中法破委字第279号
****裁定受理关于(2026)渝05清申44号申请人张锦汶对被申请人**南****公司的强制清算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决定采取随机摇号方式产生强制清算组。现特此公告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已进入****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第一分册、无法定申请回避情形、有意参与摇号的机构管理人在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内向本院提交报名申请(具体事项附后)。届时,我院将从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强制清算组。无人报名时,本案清算组按本院相关规定产生。标书代写
**南****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在******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为向海鹏(持股比例35%)、万希海(持股比例30%)、张锦汶(持股比例20%)、严斯路(持股比例1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酒类经营;音像制品制作;网络文化经营;食品销售;演出经纪;营业性演出;餐饮服务;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歌舞娱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广告设计、代理;文艺创作;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竞赛组织;租借道具活动;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图文设计制作;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专业设计服务;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礼仪服务;体育赛事策划;婚庆礼仪服务;广告发布;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日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个人商务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服装服饰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依照《****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一款,《****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七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受理申请人张锦汶对被申请人**南****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
特此公告。
【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法院公众服务网系统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8月17日16:00标书代写
3、摇号时间:2026年8月18日9:30
4、摇号地点:本院2035室(**区大坪经纬大道486号)
5、报名机构:已进入****管理人名册的一级管理人、二级管理人第一分册的机构
特此通知。
审管办联系人:张雯、李迎
报名咨询电话:023-****9530
破产庭联系人:张昕彤023-****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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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