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市属企业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凯财通〔2022〕130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原则,****对永乐路24号国有资产向社会公开处置,有意竞租者可****交易所工作人员到实地查看,具体处置事宜如下:
一、招租资产情况
我司对位于**市永乐路24号1-4层资产进行公开招租(资产详情见附件)。
二、竞租人资格
1、中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商铺现状;
3、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租保证金;
4、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或自然人不能参加竞租:
(1)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2)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存在其他犯罪记录的;
(4)其他有可能影响按期支付租金的不良情形。
5、资产不允许转租。
三、竞租底价及租金标准
以评估价作为竞租底价。该竞租底价不含物管、水、电、清洁费等应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的费用和税金。如遇政府重点工程建设,承租户需无条件搬离。
四、竞租咨询及报名期限
1、有意竞租者请****交易所工作人员咨询,凭有效证件索取有关资料,并按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租。
2、信息披露时间:2026年8月14日--8月26日(工作日:08:30--12:00、14:00-17:30)
3、报名地点:****花园金泉商厦西一楼101号
五、交易保证金
竞租人应在报名竞租前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未成交竞租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在竞租结束后按程序退还。
六、竞租时间、方式及相关事项说明
竞租时间:具体时间待信息披露时间结束后,****中心统一通知。
竞租方式:网上公开竞租。
七、竞租规则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即在招租底价基础上进行自主报价。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租保证金,项目采取网络竞租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八、其它事项
1.在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确定承租方后,若因交易一方或双方不按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产权交易所有权向拒签方或违约方收取相应的交易服务费用。
2.承租方按产权交易机构收费标准向产权交易机构交纳服务费。
3.承租方与租赁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并完成租赁保证金缴纳后,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退还承租方。
4.房屋建筑物按现状条件交付。
5.本公告未尽事宜,****交易所公司咨询。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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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82****5528 联系人:王女士
交易机构网址:www.****.net
**市国有****公司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