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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00MADR17DN0P | 建设单位法人:李圣军 |
| 胡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港区 |
| **省**市港区中**路388号 |
| ****热电联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7-火力发电;热电联产(均含掺烧生活垃圾发电、掺烧污泥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2-D4412-热电联产 |
| 建设地点: | **省**市港区 中**路388号 |
| 经度:121.050500 纬度: 30.610230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30 |
| 浙环建〔2024〕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0-2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7556 |
| 8006.7 | 运营单位名称:**** |
| ****0400MADR17DN0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0MA2KDH84X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2KDH84XL | 竣工时间:2025-11-01 |
| 2025-11-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10-31 |
| 2026-07-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u213824.****.cn/NewsDetail/****875.html?view=1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2台220吨/小时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1台15兆瓦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 | 实际建设情况:2台220吨/小时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1台15兆瓦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2×22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炉+1×B15汽轮机及其配套辅助设施。燃料经输煤系统和制粉系统将煤制成煤粉送锅炉燃烧,同时**石化产生的沼气经预处理后接入锅炉炉膛作为燃料燃烧,将锅炉水变成高温高压蒸汽,使燃料的化学能转变为热能,大部分高压蒸汽直接供热,小部分进入汽轮机做功将蒸汽的热能转化为汽轮机的机械能,发电机将汽轮机的机械能转化为电能接入厂内配电装置,由输电线路送出,将汽轮机排汽直接供给热用户。锅炉产生的烟气进入尾部烟道,经脱硝、脱硫、除尘后,经烟囱排入大气。工程除灰渣系统设计采用灰、渣分除系统,炉渣采用“滚筒式冷渣机+链斗式输送机+斗式提升机+渣仓”连续排渣方式,省煤器和除尘器灰斗内的飞灰全部采用正压浓相气力除灰系统经管道输送至灰库,灰渣进行综合利用。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2×22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炉+1×B15汽轮机及其配套辅助设施。燃料经输煤系统和制粉系统将煤制成煤粉送锅炉燃烧,同时**石化产生的沼气经预处理后接入锅炉炉膛作为燃料燃烧,将锅炉水变成高温高压蒸汽,使燃料的化学能转变为热能,大部分高压蒸汽直接供热,小部分进入汽轮机做功将蒸汽的热能转化为汽轮机的机械能,发电机将汽轮机的机械能转化为电能接入厂内配电装置,由输电线路送出,将汽轮机排汽直接供给热用户。锅炉产生的烟气进入尾部烟道,经脱硝、脱硫、除尘后,经烟囱排入大气。工程除灰渣系统设计采用灰、渣分除系统,炉渣采用“滚筒式冷渣机+链斗式输送机+斗式提升机+渣仓”连续排渣方式,省煤器和除尘器灰斗内的飞灰全部采用正压浓相气力除灰系统经管道输送至灰库,灰渣进行综合利用。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脱硫废水经预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煤增湿,剩余部分则送入烟道旁路喷雾干燥系统;锅炉排污水回用于脱硫用水;含油污水经隔油池隔油后回用于煤、渣增湿;初期雨水沉淀后回用于输煤系统、道路冲洗;输煤系统、转运、道路等冲洗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输煤系统、道路的冲洗;湿电除尘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少量回用于湿式脱硫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废气:本项目2台220t/h锅炉采用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循环流化床锅炉低氮燃烧 +SNCR-SCR脱硝+电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法+湿式电除尘后通过高烟囱排放。除锅炉燃煤废气外,其它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氨。有组织粉尘排放源主要有灰库、渣库、石灰石粉库、煤仓、破碎楼、转运站等,各贮存仓库顶设布袋除尘器,破碎楼、转运站均设置布袋除尘器,经处理后高空排放;无组织粉尘排放主要来源于煤库以及燃料、物料等装卸和运输过程。有组织氨排放源主要来自脱硝逃逸氨,配套SNCR-SCR的烟气脱硝系统,氨逃逸浓度可控制在≤3.8mg/m3(标干态)的水平,无组织氨排放源主要来自氨水储罐。噪声:加强噪声污染防治。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一2008)中3类标准。固废: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强化危险废物运输的环境保护措施。一般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脱硫废水经预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煤增湿,剩余部分则送入烟道直喷;锅炉排污水回用于脱硫用水;含油污水经隔油池隔油后回用于煤、渣增湿;初期雨水沉淀后回用于输煤系统、道路冲洗;输煤系统、转运、道路等冲洗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输煤系统、道路的冲洗;湿电除尘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少量回用于湿式脱硫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废气:锅炉的烟气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流程为:循环流化床锅炉低氮燃烧+SNCR-SCR脱硝+电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法+湿式电除尘后通过高烟囱排放。各贮存仓库顶设布袋除尘器,破碎楼、转运站及灰库装卸点均设置布袋除尘器,经处理后高空排放;脱硝逃逸氨配套SNCR-SCR的烟气脱硝系统,氨逃逸浓度可控制在≤3.8mg/m3(标干态)的水平。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已安装减震装置,并定期维护,厂界噪声排放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的3类标准。固废:本项目产生的飞灰(含脱硫废水蒸发的结晶)、炉渣、脱硫石膏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定期外运进行综合利用;脱硫废水污泥、废布袋目前暂未鉴定,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委托**市固体****公司处置;实验室废物、废油、废机油经收集后委托**市固体****公司处置;废脱硝催化剂委托**龙净****公司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在厂区西北侧设置1间约25m2危废暂存库,地面已做好防渗漏措施,且表面无裂缝,能够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漏、防渗、防腐要求。各类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并粘贴危废标签,危废库外张贴危废库标识、标牌、周知卡、分区标志、管理制度和相关应急预案,并由专人管理。 |
| (1)将原环评中“脱硫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煤增湿,剩余部分则送入烟道旁路喷雾干燥系统”调整为“脱硫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煤增湿,剩余部分则送入烟道直喷”。调整后脱硫废水处理工艺与原环评一致(中和—沉淀—絮凝—澄清),仍是不外排的。针对该变动情况,嘉浦热电委托**碧扬****公司编制完成了《****热电联产项目一般变动分析报告》,并于2026年7月12日完成了排污许可证调整。对照企业提供的一般变动分析报告及排污许可证,判定该变动不会导致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况。 (2)原环评中灰库装卸粉尘为无组织排放,当前实际3座灰库装卸点各设置1套布袋除尘设备,除尘后通过3根15m排气筒排放,调整后有利于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原环评不会增加,因此该项调整不涉及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提高设备、管线的密闭性,减少物料的跑、冒、滴、漏,对厂区内有毒有害物质等可能泄漏到地面的区域采取相应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 | 实际建设情况:已将厂区不同的生产单元划分为非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等进行分区防渗。氨水罐区、各类废污水收集处理池及处理设施、事故应急池、危废暂存间等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采用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设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四周壁用砖砌再用水泥硬化防渗,全池涂环氧树脂防腐防渗;锅炉房、汽机房、脱硫脱硝区、除尘设施区、灰渣仓、石膏库、煤场等划分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控制室、配电室等划分为非污染防治区。通过对不同的污染防治区采用不同的防渗措施,以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灰库、渣库、石膏库等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进行建设。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152 | 0.168 | 0 | 0 | 0.152 | 0.152 | |
| 0 | 0.076 | 0.084 | 0 | 0 | 0.076 | 0.076 | |
| 0 | 0.0076 | 0.0084 | 0 | 0 | 0.008 | 0.00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4.737 | 67.622 | 0 | 0 | 4.737 | 4.737 | / |
| 0 | 88.316 | 118.339 | 0 | 0 | 88.316 | 88.316 | / |
| 0 | 5.134 | 12.84 | 0 | 0 | 5.134 | 5.134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日均值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 2013)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 |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的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石油类日均值及pH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日均值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 2013) | |
| 2 | 脱硫废水处理设施 | 《火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DL/T997-2020)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 脱硫废水经厂内单独预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煤增湿,剩余部分则送入烟道直喷。 | 验收监测期间,脱硫废水预处理装置出口的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总铍、总银、总锌、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氟化物、硫化物、氨氮日均值及pH值符合《火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DL/T997-2020)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 |
| 3 | 其他回用水处理设施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的相关水质控制要求 | 锅炉排污水回用于脱硫用水;含油污水经隔油池隔油后回用于煤、渣增湿;初期雨水沉淀后回用于输煤系统、道路冲洗;输煤系统、转运、道路等冲洗废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输煤系统、道路的冲洗;湿电除尘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少量回用于湿式脱硫系统。 | 验收监测期间,其他回用水水质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的相关水质控制要求。 |
| 1 | 锅炉烟气治理设施 | 《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7-2018)表1中的II阶段规定排放限值及《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表2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逃逸氨执行《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及《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中3.8mg/m3的限值要求 | 本项目2台220t/h锅炉采用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循环流化床锅炉低氮燃烧 +SNCR-SCR脱硝+电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法+湿式电除尘后通过高烟囱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锅炉废气总排放口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及烟气黑度均符合《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7-2018)表1中的II阶段规定排放限值及《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表2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SNCR-SCR联合脱硝技术逃逸氨浓度符合《火电厂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2301-2017)》及《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中3.8mg/m3的限值要求。 | |
| 2 | 其它废气污染治理措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 | 各贮存仓库顶设布袋除尘器,破碎楼、转运站及灰库装卸点均设置布袋除尘器,经处理后高空排放。 | 1#灰库排放口、2#灰库排放口、3#灰库排放口、渣库排放口、破碎间排放口、1#转运站排放口、2#转运站排放口、石灰石仓排放口、1#煤仓排放口、2#煤仓排放口、1#灰库装卸粉尘排放口、2#灰库装卸粉尘排放口、3#灰库装卸粉尘排放口的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 |
| 1 | 隔声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本项目选购先进低噪声的生产设备,同时安装减振垫、隔声罩、消声器等,并制定设备维护管理制度,每月定期安排巡检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夜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1 | 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提高设备、管线的密闭性,减少物料的跑、冒、滴、漏,对厂区内有毒有害物质等可能泄漏到地面的区域采取相应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 | 已将厂区不同的生产单元划分为非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等进行分区防渗。氨水罐区、各类废污水收集处理池及处理设施、事故应急池、危废暂存间等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采用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设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四周壁用砖砌再用水泥硬化防渗,全池涂环氧树脂防腐防渗;锅炉房、汽机房、脱硫脱硝区、除尘设施区、灰渣仓、石膏库、煤场等划分为一般污染防治区,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控制室、配电室等划分为非污染防治区。通过对不同的污染防治区采用不同的防渗措施,以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灰库、渣库、石膏库等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进行建设。 |
| 1 |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强化危险废物运输的环境保护措施。一般固体废物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要求。 | 本项目产生的飞灰(含脱硫废水蒸发的结晶)、炉渣、脱硫石膏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定期外运进行综合利用;脱硫废水污泥、废布袋目前暂未鉴定,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委托**市固体****公司处置;实验室废物、废油、废机油经收集后委托**市固体****公司处置;废脱硝催化剂委托**龙净****公司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 本项目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在厂区西北侧设置1间约25m2危废暂存库,地面已做好防渗漏措施,且表面无裂缝,能够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漏、防渗、防腐要求。各类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并粘贴危废标签,危废库外张贴危废库标识、标牌、周知卡、分区标志、管理制度和相关应急预案,并由专人管理。 |
| 1 |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完善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项目投产前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按预案要求设置足够容量的应急事故、初期雨水收集池,配置应急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如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影响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应按照相关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设施类型涉及污水处理、烟[粉]尘治理、脱硫脱硝等)进行设计、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 企业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5年12月23日****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进行备案(备案编号:330461-2025-030-M)。 厂区内已建设290m3的应急池,其次设有30m3雨水收集池兼事故应急池,进一步提高了事故状态下企业的废水收集储存能力,使得废水事故排放影响可控。 厂区已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应急物资,包含灭火器、消防设施、防护口罩、堵漏设施等,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建立了事故应急队伍。 本项目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委托******公司设计,该公司具有****建设厅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证书编号为:A****13942,电力行业****电站常规岛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等,并与主体项目一起落实了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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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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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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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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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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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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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