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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市**区儒洞河(**段)治理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市**区儒洞河(**段)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 ||||||||||||
| 标段(包)名称 | **市**区儒洞河(**段)治理工程施工监理 | ||||||||||||
| 公示名称 | **市**区儒洞河(**段)治理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6-08-11 10:00:00 | ||||||||||||
| 评标情况 | 1.本项目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委员会评审,5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进入详细评审阶段。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办法对通过初步评审的5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部分评审、技术部分评审、企业信用评审和投标报价部分评审,并计算投标人综合得分的汇总核算等工作。 3.评审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报价评审得分:9.80分,商务部分得分:40.00分,企业信用评审得分:10.00分,技术部分得分:37.71分 综合得分:97.51分 投标报价下浮率:53.00% 投标报价:364152.24元 项目负责人:丁礼勇 第二中标候选人:**市名江水利****公司 报价评审得分:9.20分,商务部分得分:40.00分,企业信用评审得分:10.00分,技术部分得分:33.71分 综合得分:92.91分 投标报价下浮率:52.00% 投标报价:371900.16元 项目负责人:王文锋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报价评审得分:9.95分,商务部分得分:35.00分,企业信用评审得分:10.00分,技术部分得分:25.86分 综合得分:80.81分 投标报价下浮率:52.85% 投标报价:365314.43元 项目负责人:李泽锐 | ||||||||||||
| 1 | **** | 914********801301C | 1 | 53.00% | 364152.24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营业执照:914********801301C;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水建监资字第****2101A228号 | **站综合交通枢纽配套设施工程(二)(标段一)监理 | 丁礼勇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监理工程师 注册证书:****004323; 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A082********000541 | / | |
| 2 | **市名江水利****公司 | 914********985855B | 2 | 52.00% | 371900.16元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保证质量全部合格。 | 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止 | 营业执照:914********985855B;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水建监资字第****2101A240号 | **市高山拦河闸坝重建工程监理 | 王文锋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监理工程师 注册证书:****010821; 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190****064766 | / | |
| 3 | ******公司 | 914********114569J | 3 | 52.85% | 365314.43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营业执照:914********114569J;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水建监资字第****2101A202号 | 广**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建设(广**供****水厂工程)项目(管网工程监理) | 李泽锐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监理工程师 注册证书:****002143; 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230****200320 |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市**区水东街道人民路18号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林汝彬 | 联系电话 | 0668-****572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668-****003 | ||||||||||
| 联系地址 | **市**区水东镇人民路18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08-13 17:30:0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08-18 00:00:00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