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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
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服务主体的公告
为顺利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根据《**县2026年******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公开、规范、择优遴选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26年******社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下达****资金总额为527万元,实施区域为莲子镇镇、山口镇、双碑乡,总计实施面积10.54万亩,绩效面积9.1698万亩。
二、补助环节
本项目补助环节包括以下三项作业内容:
1、玉米机械收获(含秸秆还田);
2、小麦播种前旋耕(两遍);
3、小麦播种。
三、补助方式及标准
本项目实行“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项目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由服务主体向农户发放补助,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服务主体。各环节补助标准如下:
玉米机械收获(含秸秆还田):每亩补助26元;
小麦播种前旋耕(两遍):每亩补助18元;
小麦播种:每亩补助 6元。
上述补助资金中,50%用于补助服务主体,50%用于补助接受服务的农户。
四、实施项目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条件
参与本次遴选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主体类型严格限定为社有企业、基层社(登******社****联合社的,不在本次遴选范围之内);
2、在股权结构方面,供销**社单独或共同出资,合计持股比例须超过50%;
3、符合《****办公厅****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24〕3号)中关于选择服务主体的五项基本条件。
五、遴选程序
1、报名材料: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报名地点提交: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简介及章程;入选县级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的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2026年8月14日至2026年8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业务股。
4、遴选时间:2026年8月21日上午9:00。
5、遴选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标书代写
6、审核遴选:****交易中心具体实施,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报名服务主体的经营规模、服务能力、信誉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择优确定拟选服务主体,****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7、结果公示:遴选结果将通过公众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 系 人:夏浩然
联系电话:0319-****886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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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