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周宁县][项目管理]周宁县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咨询答疑纪要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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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固体废弃物**化再利用基础设施项目全过程咨询

答疑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 招标文件更正部分:

1、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2)咨询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认定要求:①以投标人所提供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总负责人姓名为准。

更正为:①以投标人所提供的合同(或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总负责人姓名为准。其他不变。

2、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专业:土木建筑工程)执业资格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 注:须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更正为:(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专业:土木建筑工程)执业资格的得1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专业:土木建筑工程)执业资格的得2分。其他不变。

二 提问回答部分:

问题1:由于业主、招标代理机构发放的中标通知书有所不同,有些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并未载明项目总负责人姓名,商务评分标准“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咨询项目总负责人业绩认定要求建议改为:①以投标人所提供的合同(或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总负责人姓名为准。

回答:详见第一点更正后的内容为准。

问题1:根据**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管理规定(试行),“第十四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设置投标人、拟派出项目总负责人的类似业绩作为资格要求和加分条件,作为资格要求的类似业绩不超过一项。类似业绩设置应当与招标项目的工程类别相符,且设置的指标数量不超过两个,指标值不超过招标项目实际指标值的三分之二。”,写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可重复,是否企业业绩也是要求与招标的工程类别相符,也是市政类(垃圾处理或污水处理类)的全过程咨询业绩;或者还是说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一致,房建类项目也满足否。 问题2:**投资额不低于1.2亿元的市政类,1.2亿是否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中“实际造价”的金额要大于1.2亿 。问题3:咨询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及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 商务加分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专业:土木建筑工程)执业资格的得2分。 人员加分没有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分档加分,建议修改。

回答:第1点: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须满足已完成竣工验收的**投资额不低于1.2亿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业绩包含市政工程类别或房屋建筑类。

第2点:是。必须****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或**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实际造价≥1.2亿元。

第3点:详见第一点更正后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补充通知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cn)、**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jy.****.cn/)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8月12日

附件:

**固废设施咨询答疑公告.pdf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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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3
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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