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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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公告
****中心) ****小学(堆草巷校区)综合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
| 项目名称: |
****小学(堆草巷校区)综合改造提升项目施工
|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8月13日 18: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删除合同中关于预付款担保的相关条款,具体详见施工合同。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 专用条款 12.4.1 付款周期调整为: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建设过程中按承包人送审并经监理、发包人、跟踪审计确定后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并按付款比例扣除预付款及甲供材)。竣工验收并达到验收标准后付至所有已完工程量的85%(扣回发包人代缴的社保费),余款竣工结算审计后按审定数付至97%,尾款3%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一个月支付。(2)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只能用于本工程有关的劳力、材料、机械等费用。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工程款的使用进行监督,如工程进度款用于支付与本工程无关的费用,发包人将立即停止付款。(3)由发包人支付于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在付款前必须符合以下先决条件:承包人为**企业的必须在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前提供在**区国税开具的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付款时间顺延,承包人不得因为发包人此等付款时间顺延而向发包人提出索赔。(4)发包人有权直接扣除按合同约定对承包人的罚款。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19日 09:15 未改变。 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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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燕江路201号**汇金D座2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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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门及电话:****建设局, 025-****9524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中心) ****小学(堆草巷校区)综合改造提升项目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
| 项目名称: |
****小学(堆草巷校区)综合改造提升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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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6年08月13日 18:00
一、澄清修改内容
1、删除合同中关于预付款担保的相关条款,具体详见施工合同。
2、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 专用条款 12.4.1 付款周期调整为: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建设过程中按承包人送审并经监理、发包人、跟踪审计确定后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并按付款比例扣除预付款及甲供材)。竣工验收并达到验收标准后付至所有已完工程量的85%(扣回发包人代缴的社保费),余款竣工结算审计后按审定数付至97%,尾款3%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后一个月支付。(2)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只能用于本工程有关的劳力、材料、机械等费用。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工程款的使用进行监督,如工程进度款用于支付与本工程无关的费用,发包人将立即停止付款。(3)由发包人支付于承包人的任何款项,在付款前必须符合以下先决条件:承包人为**企业的必须在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前提供在**区国税开具的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付款时间顺延,承包人不得因为发包人此等付款时间顺延而向发包人提出索赔。(4)发包人有权直接扣除按合同约定对承包人的罚款。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8月19日 09:15 未改变。 标书代写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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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燕江路201号**汇金D座2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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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门及电话:****建设局, 025-****9524
澄清修改文件正文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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