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业务 ; 公示 |
| 发文机关: | ****环境局****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6年05月21日 |
| 标 题: | ****环境局****分局关于****生物质锅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6年05月21日 |
****环境局****分局关于****生物质锅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经审查,2026年5月21日,我局拟对****生物质锅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21日-2026年5月22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5-****228(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 真:0435-****099
通讯地址:辉****镇东**街53号
邮 编:135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生物质锅炉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辉**楼街乡牟家沟村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省静****公司 |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建设地点位于**省**市辉****镇**路8号,将现有闲置水池改建为2#污水处理站,建筑面积912m2,处理工艺为“一级水解+一级氧化+二级水解+二级氧化+沉淀池+二沉池”,最大污水处理能力为1000吨/日。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软化系统废水和锅炉排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2、废气:锅炉烟气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除尘及低氮燃烧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的排气筒排放,生物质锅炉烟气排放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处颗粒物排放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树脂,锅炉炉渣及除尘灰以及废布袋,废树脂和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置;锅炉炉渣及除尘灰暂存于仓库,定期外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