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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711824W | 建设单位法人:赵守才 |
| 李春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 **省**市**大道 |
| **港区3#泊位码头增加货种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39-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523-G5523-内河货物运输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大道 |
| 经度:119.431640 纬度: 32.272160 | ****机关:****区管委会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1-11 |
| 扬开管环审〔2025〕5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9-2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 |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711824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集团****公司 |
| 913********339087U | 验收监测单位:****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 |
| 913********741377P | 竣工时间:2026-04-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集团****公司网站 |
|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 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港区3#泊位码头增加货种项目”,依托现状码头泊位及相关设施,不新增货物吞吐量,仅新增货种包括:①锂电池、储能柜及新能源汽车整车(属于第9类危险货物,直装直取装卸,不进行堆场储存);②镍铁合金制品场地堆存及码头装卸。码头总吞吐量不变。 | 实际建设情况:“**港区3#泊位码头增加货种项目”,依托现状码头泊位及相关设施,不新增货物吞吐量,仅新增货种包括:①锂电池、储能柜及新能源汽车整车(属于第9类危险货物,直装直取装卸,不进行堆场储存);②镍铁合金制品场地堆存及码头装卸。码头总吞吐量不变。 |
| 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船运货物到港→卸船→装车→驶离码头;车运货物到港→卸车→装船→船舶驶离码头 | 实际建设情况:船运货物到港→卸船→装车→驶离码头;车运货物到港→卸车→装船→船舶驶离码头 |
| 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按“雨污分流、分质收集、优先回用”要求,完善废水处理系统,现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机修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码头平台初期雨水、陆域初期雨水合并纳管****处理厂。废水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总镍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A 等级(≤1.0 mg/L);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总镍≤0.05 mg/L)。落实“以新带老”整改,在初期雨水收集池加装液位计,明确与现有集污池的连通切换阀设计,确保事故状态下有效腾容;初期雨水、码头冲洗废水优先回用于港区及堆场路面洒水降尘(回用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并建立回用台账。新增镍铁合金制品堆存后,在初期雨水、码头冲洗废水监测中补充 “总镍”因子(每半年1次),同步跟踪土壤(每3年1次)、地下水(每半年1次)中镍含量,监测点位覆盖镍铁合金堆场周边及地下水流向下游。 (二)按“应收尽收、分类管控”原则,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运输扬尘定期洒水,堆放的镍铁合金制品需用防水帆布或HDPE膜全覆盖,边缘用沙袋压实,防止雨水渗入。船舶废气依托现有3台岸电设施,靠港的内贸船舶不符合豁免条件的应100%使用岸电,岸电使用率纳入年度监测报告。颗粒物、NOx、非甲烷总烃、CO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镍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参照上述标准表3限值(≤0.02 mg/m3)。 (三)优化设备布局与作业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项目不新增高噪声设备,依托现有低噪声门座起重机、电动集卡,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加装减振、隔声设施;严格控制进出港船舶、车辆行驶速度,禁止夜间鸣笛。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法规,落实“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项目不新增固体废物,现有一般工业固废(如废木料等)暂存于140 m2一般固废库,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机油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25 m2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由********公司统一接收转运,严禁向长江水体排放。 (五)强化风险辨识与应急能力,防范突发环境事件。①锂电池、储能柜及新能源汽车装卸前需断电,提供危险货物安全技术说明书,使用框架箱包装,避免碰撞挤压;设置防爆工具、吸附棉、碳酸氢钠中和剂等应急物资,制定热失控火灾应急预案;②镍铁合金堆场强化防渗,周边设1 m高围堰及排水沟,定期检查防渗层完整性;③船舶靠港前核查溢油应急设备,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新增货种专项章节),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含港区、航道、水源地联动)。 | 实际建设情况:1.按“雨污分流、分质收集、优先回用”要求,完善废水处理系统,现有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机修含油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码头平台初期雨水、陆域初期雨水合并纳管****处理厂。废水接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总镍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A 等级(≤1.0 mg/L);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总镍≤0.05 mg/L)。落实“以新带老”整改,在初期雨水收集池加装液位监控,明确与现有集污池的连通切换阀设计,确保事故状态下有效腾容;初期雨水、码头冲洗废水优先回用于港区及堆场路面洒水降尘(回用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并建立回用台账。新增镍铁合金制品堆存后,在初期雨水、码头冲洗废水监测中补充 “总镍”因子(每半年1次),同步跟踪土壤(每3年1次)、地下水(每半年1次)中镍含量,监测点位覆盖镍铁合金堆场周边及地下水流向下游。 2.按“应收尽收、分类管控”原则,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运输扬尘定期洒水,堆放的镍铁合金制品需用防水帆布或HDPE膜全覆盖,边缘用沙袋压实,防止雨水渗入。船舶废气依托现有3台岸电设施,靠港的内贸船舶不符合豁免条件的应100%使用岸电,岸电使用率纳入年度监测报告。颗粒物、NOx、非甲烷总烃、CO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限值;镍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参照上述标准表3限值(≤0.02 mg/m3)。 3.优化设备布局与作业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项目不新增高噪声设备,依托现有低噪声门座起重机、电动集卡,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加装减振、隔声设施;严格控制进出港船舶、车辆行驶速度,禁止夜间鸣笛。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法规,落实“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项目不新增固体废物,现有一般工业固废(如废木料等)暂存于140 m2一般固废库,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机油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25 m2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由********公司统一接收转运,严禁向长江水体排放。 5.强化风险辨识与应急能力,防范突发环境事件。①锂电池、储能柜及新能源汽车装卸前需断电,提供危险货物安全技术说明书,使用框架箱包装,避免碰撞挤压;设置防爆工具、吸附棉、碳酸氢钠中和剂等应急物资,制定热失控火灾应急预案;②镍铁合金堆场强化防渗,周边设1 m高围堰及排水沟,定期检查防渗层完整性;③船舶靠港前核查溢油应急设备,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新增货种专项章节),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含港区、航道、水源地联动)。 |
| 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你公司应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各类环保设施应设立标准的图形标志。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本项目试生产前必须落实危废处置单位,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排污登记,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实际建设情况:1.公司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各类环保设施应设立标准的图形标志。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本项目试生产前落实危废处置单位,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已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排污登记。 |
| 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5.06 | 0 | 5.06 | 0 | 0 | 5.06 | 0 | |
| 2.946 | 0 | 3.33 | 0 | 0 | 2.946 | 0 | |
| 0.327 | 0 | 1.106 | 0 | 0 | 0.327 | 0 | |
| 0.015 | 0 | 0.405 | 0 | 0 | 0.015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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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雨水收集系统+液位计+纳管排放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雨水收集系统+液位监测+纳管排放 | 已监测,雨水池中镍的最高浓度为0.15 mg/L |
| 1 | 强化风险辨识与应急能力,防范突发环境事件。①锂电池、储能柜及新能源汽车装卸前需断电,提供危险货物安全技术说明书,使用框架箱包装,避免碰撞挤压;设置防爆工具、吸附棉、碳酸氢钠中和剂等应急物资,制定热失控火灾应急预案;②镍铁合金堆场强化防渗,周边设1 m高围堰及排水沟,定期检查防渗层完整性;③船舶靠港前核查溢油应急设备,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新增货种专项章节),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含港区、航道、水源地联动) | 按环评要求落实 |
| 依托现状码头泊位及相关设施,不新增货物吞吐量,仅新增货种包括:①锂电池、储能柜及新能源汽车整车(属于第9类危险货物,直装直取装卸,不进行堆场储存);②镍铁合金制品场地堆存及码头装卸,依托现有一般固废堆场和危废堆场。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现状码头泊位及相关设施,不新增货物吞吐量,仅新增货种包括:①锂电池、储能柜及新能源汽车整车(属于第9类危险货物,直装直取装卸,不进行堆场储存);②镍铁合金制品场地堆存及码头装卸,依托现有一般固废堆场和危废堆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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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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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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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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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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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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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