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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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物业服务项目

三、成交(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建新镇盘****花园二期G-5号楼11层11办公

成交金额:人民币378986.1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数量

服务标准

1

****

****物业服务项目

全域保洁服务、园艺绿化养护服务、水电零星维修服务等其它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全程规范穿戴工服、工帽、口罩上岗等其它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1年

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管理规定,按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定期配合健康证复检等其它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黄丹青、郑梅霞、罗琳珊(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①收费标准以成交金额为基准,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费率标准如下:具体按以下标准收取:(0元,100万元] :1.5%(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支付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

账 号:117********0697041

开户银行:****公司****营业部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685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均通过;磋商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其中福****公司未按磋商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关于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要求提供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函,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县****公司未按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要求提供最终分项报价表,其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余供应商审查均通过,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均属有效投标。

2.****综合得分95.8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地址: 樟城镇泗洲路158号

邮编: 350000

联系人:罗琳珊

联系电话: 0591- ****1289

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室

邮编: 350001

联系人:廖小兰、曾盘旺、庄子薰、张榕、曾锦

联系电话:0591-****5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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