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信息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一期)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一期)
2.建设单位:****
3.验收生产概况:****位于****区树涌村沙田“园山”厂房B、厂房C(中心位置:东经113度18分28.200秒,北纬22度26分50.210秒)。项目的总占地面积15000m2,总建筑面积16350m2。本项目总投资为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万元。项目主要从事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年处理建筑废弃物30万吨,年产再生骨料18.5万吨、混合料83334吨。本项目员工10人,在厂内住宿,不设食堂。全年工作300天,日工作8h,,涉及夜间生产,工作时间6:00-10:00,22:00-次日2:00,涉及夜间生产。
2026年1月22日,企业委托****编制了《****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2026年4月17****环境局批复,文号:中(南办)环建表(2026)0004号。
2026年4月18日项目开工建设,并于2026年5月28日竣工。调试期为2026年5月28日至2027年05月27日。
2026年7月8日-2026年7月9日,******公司对项目的环保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监测,2026年7月出具《****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一期)验收监测》的检测报告,报告编号为****。
2026年7月24日,****根据《****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意见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由建设单位及2名专业技术专家组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验收组进行了现场勘察,并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一)废水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后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中****公司处理。路面清洁废水、车辆清洗废水、水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水洗工序及喷淋洒水;喷淋洒水用水全部蒸发,不外排。
(二)废气
1、建筑垃圾卸料扬尘和建筑垃圾堆放过程的风蚀扬尘采取洒水抑尘+围挡(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使用防尘网覆盖)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2、建筑垃圾上料废气、产品装车外运废气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后无组织排放。成品堆放区采取洒水抑尘+围挡(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使用防尘网覆盖)措施后无组织排放。
3、一级破碎、三级破碎、与每级破碎后筛分、搅拌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再经洒水抑尘+围挡后无组织排放。 二级破碎通过集气罩收集+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再经洒水抑尘后无组织排放。
4、水泥卸料、上料废气和再生骨料上料废气经洒水+围挡沉降后无组织排放。
5、水泥储罐呼吸废气经管道直连收集+滤筒除尘器吸附+洒水+围挡沉降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6、对于道路运输扬尘,通过对路面清洁打扫和洒水,车辆运输时使用防尘网遮盖,及时对车辆进行冲洗,减少道路运输产生的扬尘。
7、工程机械燃柴油产生的尾气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本期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
(四)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本项目设置了专门的危废暂存场,存放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危废暂存场设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场所张贴了危险废物的标识,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危废暂存间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要求。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为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事故发生,迅速、有效的处理可能发生的突发性环境风险事故,全面控制和消除污染,保障职工身心健康,确保环境安全,本期项目制定了《建设单位环保机构的设置与建立的环保规章制度》,规范各种应急机制以及发生灾情的处理措施。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情况,本次已制定应急预案,并通过备案,备案编号为442000-2026-06854。
2. 在线监测装置
无在线监测及联网要求。
3. 其他设施
项目已落实排放口规范化建设,本期项目在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化排放口。
项目已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09月10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联系人:梁先生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