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公司**1号、2****园区室外智能弱电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投标人共有3家。
一、评标结果
1、****公司,符合性检查合格,商务技术评议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0339.73,工期143日历天,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综合得分93.4,排名第一,****一中标候选人。
2、**益泰******公司,符合性检查合格,商务技术评议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0536.49,工期143日历天,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综合得分89.26,排名第二,推荐其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以上二家投标人经论证,商务响应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无重大偏离,商务资信及履约能力符合项目基本要求,整体商务响应具备竞争性;技术方案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无重大偏离,技术方案在主要技术指标、完整性、针对性及实操性方面均符合项目基本需求,整体技术响应具备竞争性;投标报价接近并低于投标最高限价,价格构成较为合理,不存在低于成本价竞标的情形;综上报价合理、技术可行且能满足招标需求,存在实质性的价格与方案竞争,投标具备竞争性。
3、**时代****公司,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拟任技术负责人社保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资格要求3.1(4)c的规定,符合性检查不合格,否决其投标。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 提出方式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应当邮寄异议函件原件或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异议函件原件扫描件。
3. 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4.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庄大光
地址:**市西**航空胡同38号
电话:010-****9320
电子邮件:****@126.com
三、公示期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自然日。
****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