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服务商:
为强化普法宣传力度,创新普法形式,提升法治宣传覆盖面与实效性,我院现需采购一批普法宣传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参与、择优选取的原则,面向社会开展询价工作,拟选取一家服务商供应宣传品。请有意向的机构积极参与,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采购制作普法宣传品。
二、预算金额: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三、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内容(普法宣传品需统一印制****藏汉双语标识、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及本院微信公众号二维码等)。
四、签订合同要求
成交服务商应在成交通知后7日内与本院签订合同,按询价文件及相应承诺,明确普法宣传品的规格、数量、质量、验收标准等内容,确保依约完成供应。
五、报价文件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报价单;
(三)相关业绩资料;
(四)参选机构需具备相关经营资质,经营许可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报价材料须附样品,证明材料需加盖服务商公章;
(五)参选机构参加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六)参选机构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采购网(www.****.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政府采购活动”的服务商。
(七)满足《****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8月14日9:30-2026年8月20日18:30,将相关报价文件盖章并密封送至本院新楼503****装备处),逾期送达的或文件未做密封处理的不予受理。在公告期限内不满3家公司报价,则此次公告作废。标书代写
七、遴选评比办法:我院将对资质合格的供货商进行综合评价,经内部程序讨论研究,择优选择1家供货服务商供应普法宣传品,原则上采取按最低报价挑选供应服务商的方式,但不保证最低价为唯一选取方式,我院将结合所提供的宣传品质量、售后服务、企业资信、公司相关业绩等因素综合考量中标供应服务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松曲登;
电话:199****9859、0894-****078;
地址:**市**区和谐路5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