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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亿源****公司4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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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
| 3286.88万元(人民币) |
| 20工作日 |
| 2026-08-13 |
| 网络竞价 |
| 1.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收资本3740.55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出资 4100.00万元,占认缴出资比例为41%,实缴出资2056.87万元。 占实缴出资比例为54.99%,本次转让方所持标的企业41%股权,按实缴比例计算的对应股权价值为2876.84万元。 2.根据《公司法》规定,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3.标的企业1名在职职工2026年1-7月的应付工资尚未发放,对应工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2795.41元;该职工2026年1-7月的基本保险公积金均已由标的企业正常足额缴纳,不存在欠缴社保、公积金的情形。上述未发工资金额未纳入本次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范围,不属于评估基准日已审计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负债。 4.其他重大事****事务所(特****分所出具的(大信皖审字〔2026〕第0018 |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基础服务费和交易价款一次****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受让国有股权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接原有的债务及或有负债,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及协议。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若被确定为受让方,同意受让标的企业41%股权后,承接履行转让方未实缴出资义务。如受让方违反实缴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被标的企业、标的企业债权人及其他第三方追究违约或赔偿责任的,受让方应向该等主体直接承担相应的违约及赔偿责任,转让方不再对未实缴出资部分承担连带及补充责任。若转让方承担相应违约及赔偿责任的(包括不限于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有权向受让方足额追偿。 4.意向受让方须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