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市政服务中心中央北路126号拆违工程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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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说明

1、原第三章比选需求-三、施工要求-15、变更估价原则,现调整为:

“15、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造价咨询人核定综合单价报发包人批准或者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商定。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由承包人编制变更综合单价,经跟踪审计核定综合单价,并报发包人批准后作为结算依据。计价原则: 1)适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省建筑与装修工程计价表》、《**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14)(缺项部分参照相关行业定额),以及**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其他工程造价规范性文件和规定;2)材料价格按照同期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指导价格执行,缺项部分参照市场价:3)取费标准(包括人工单价、管理费、利润等)执行投标报价水平(单 价或费率)。新增子目的综合单价及材料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造价咨询人审核后,报发包人批准作为最终结算依据;4)措施项目费调整按清单计价规范执行 。”

2、原第三章比选需求-五、商务要求-6、咨询服务费,现调整为:

“6、咨询服务费

本次采购,咨询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中央北路126号拆违工程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所属行业: 建筑业

项目预算: ¥770,392

项目地点: 中央北路126号

预计评审时间: 2026-08-20 14:30

评审地点: **市**区软件大道180号大数据5号楼M层B108-B

采购单位: ****

项目联系人: 顾工、吴工

联系人电话: 159****7379

固定电话: 暂无

响应开始时间: 2026-08-12 20:00

响应截止时间: 2026-08-19 20:00加急标书代写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公章,或响应****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或2025年8月(含)至响应截止时间期间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加盖公章(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须提供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加急标书代写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8月(含)至响应截止时间期间任一月份的纳税证明文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和2025年8月(含)至响应截止时间期间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证明材料可以是能体现所****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须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加急标书代写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7.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条件: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以及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及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项目经理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内(2026年2月(含)-2026年7月(含))任意一个月的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的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①根据****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的通知:****办公厅****办公室、****建设部发布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省核发的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四类注册证书电子证照进行换发。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供应商提供旧版二级建造师证书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②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供应商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9.

供应商及项目经理应承诺未被列入红牌、黄牌警示(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若未提供承诺书,视为列入,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10.

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若未提供承诺书,则视为不达标,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加急标书代写

11.

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12.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③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三、获取比选文件时间、方式

1.

获取比选文件时间:自即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前加急标书代写

3.

附件下载:加急标书代写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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