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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禄劝县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建设项目造价服务招标公告变更的情况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因“**市禄劝县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建设项目造价服务”原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5.人员要求”描述有误。需要进行招标公告变更,现将变更情况说明如下:
1. 原招标公告中“三、投标人资格:5.人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土木建筑专业),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变更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土木建筑工程),同时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据实提供)”。标书代写
2. 项目原来招标公告时间由原来“2026年8月12日16时00分至2026年8月19日23时59分”变更为“2026年8月13日20时00分至2026年8月20日23时59分”。
3. 项目原来投标截止时间由原来“2026年9月02日09时00分”变更为“2026年9月04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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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