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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7#地块建设工程”位于**县**镇。该项目于2025年11月20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主要建设规模为:总建筑面积68663.0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1555.3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197.07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835.17平方米。
因原先申报时计算有误,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申请对该项目规划方案中的总建筑面积进行调整。具体内容为:规划方案及相关材料中总建筑面积由68663.05平方米改为68633.05平方米。
经审查,调整内容符合规范要求。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根据《自然**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规定、《**省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26日。公示地点:**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园项目7#地块建设工程项目现场、**县政务信息网(minhou.****.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0065、****2504,地址:****中心C楼资规局,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