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宁****社区、****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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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08-13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28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28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13 17: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8-12 17: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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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宁****社区、****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公告的规定时间(2026年08月12日17时00分)截止。投标人提交的问题经过汇总归类,类似问题不逐个答复,招标文件的澄清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如下: 问题1:1、该资格条件同时对企业、项目经理均设置一模一样的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综合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832.39万元的城市道路工程的业绩施工业绩作为资格否决条件,双重叠加专项业绩门槛,与本招标项目实际建设规模、技术需求不相匹配,大幅度压缩合格潜在投标人数量,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2、业绩条件限定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综合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832.39万元的城市道路工程的业绩施工业绩。市场上大量具备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总承包二级资质、有老旧小区改造施工经验的企业,仅仅因为没有单独实施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市政综合工程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832.39万元的城市道路工程的业绩施工业绩即被直接否决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及市政公用工程二级资质施工能力的企业完全具备小区改造履约能力,该业绩设置与合同履约能力没有必然对应关系。 回复1: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本次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修改,若本次公告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应以本次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建设中心 **** 2026年08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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