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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7日,**县本宽****公司根据《**县法脿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组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提出了1条整改意见:根据《****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总局公告2006年第21号、生态环境部公告2025年第24号修改单)要求,项目废水污染因子监测不全,缺失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石油类、粪大肠菌群数及色度5项因子,应补充监测。
至2026年8月13日,建设单位完成整改,整改完成情况经验收组审核、确认后认为: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环保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项目废水及厂界噪声均达标排放;通过采取各污水处理单元加盖密闭,污水处理站周边布置绿化带吸附等措施,可减缓项目污水处理设施的恶臭气体的产生和排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妥善处置,处置率为100%。项目运营对所在区域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建设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同意通过验收。
附:(1)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
(2)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