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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县一批垃圾中转站、公厕及****水厂资产整体转让
| 招标单位名称: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名称: | |||
| 招标代理负责人: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
| 监管部门名称: |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 | ||
| 交易中心名称: |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 ||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县一批垃圾中转站、公厕及****水厂资产整体转让 | |||||||
| 标的名称: | **县一批垃圾中转站、公厕及****水厂资产整体转让,挂牌价69,630,104.0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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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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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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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6年08月14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6年09月17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县一批垃圾中转站、公厕及****水厂资产整体转让,详见附件(请下载)。 【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市****公司,开户行:****分行),账号:793********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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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市盛业房地产****公司出具的饶盛业评报字[2025]第066号《评估报告》,**海川房地产****公司出具的赣海川评报字[2025]第HC1202号《评估报告》,**市周华****公司出具的饶周华永辰评字[2025]57号、58号《评估报告》,转让方和拍卖人声明对本次拍卖标的已知或未知的瑕疵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公告期间,意向受让方应主动履行审慎核查义务,务必通过现场看样、详细咨询、多方核实等方式,全面了解标的现状及可能存在的显性、隐性瑕疵。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已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所有实际状况,后续不得就标的本身的状况提出异议。 3.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等相关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意向受让方在拍卖前到标的物所在地了解、勘查标的相关情况。意向受让方一旦参加竞拍,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等,责任自负,拍卖人与转让方不承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4.拍卖成交后标的按现状交付,由受让方负责自行检验,交付时实物与评估报告不一致的风险及评估基准日至交付之时所产生的风险,如隐藏的瑕疵、缺陷、损毁、数量、质量误差、不能使用等均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与拍卖人概不负责。 5.受让方如违约所支付的保证金、已付款项将不予退回。因竞买方违法或违约导致拍卖无法成交而重新组织对该标的物拍卖时,违约人不得报名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受让方需支付的佣金等皆由违约人承担。 6.本次拍卖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对拍卖标的拥有完全、合法的处置权。本次拍卖涉及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可能存在未办理产权登记或产权证明文件不齐全的情形,该类资产能否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由竞买方自行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咨询核实,转让方对此不做任何承诺与保证。 7.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按现状完成交付。其中机器设备以当前实际使用状态为准,转让方不承诺其质量、性能、功能完整性及剩余使用寿命。机器设备普遍存在一定程度的正常磨损与老化,后续如产生维修、部件更换等需求,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标的涉及的地下供水管网、阀门井、消防栓等隐蔽工程的位置、走向、深度、管径、材质及完好程度,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9.拍卖成交后,****水厂正常生产运营;供水水质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不得擅自中断供水。 10.拍卖成交后,受让方为标的运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须建立健全全流程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套制定专项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落地执行。 11.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须遵守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后续使用须符合坏境要求及安全生产要求;并须接受水利、卫健、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12.标的涉及的垃圾中转站及公厕环卫设施的相关经营、使用许可,以及水厂供水特许经营权,均需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变更,受让方须自行办理全部相关手续,承担对应费用及审批未通过的全部风险。 13.具体事宜详见《拍卖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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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独立承担安全责任的能力,本次拍卖不接纳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及联合体参与竞拍。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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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价款支付方式:受让方应于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成交总价30%的首期成****财政局账户,并将付款电子回单提交至**市****公司办理交割手续;剩余全部成交价尾款,须自合同签订日起 11 个月之内结清,由转让方负责自行催收。 2.保证金处置方式:发生以下情况(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的;(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财政局账户(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算账户期间产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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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公司 联系电话:188****2721 188****81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