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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有关规定,****县****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在**县主持召开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西南岩溶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工程已经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同意通过水土保持措施验收。 现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20个工作日,公示日期2026年8月11日—2026年8月31日。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反馈: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联系人:黄爱华 联系电话:138****3962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公司 验收单位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136****7217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公司
监测单位:无
建设地点:**壮族自治区/**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