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警犬训练基地迁建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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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通州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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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地迁建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基地迁建工程地块位于**市**区五接镇,地块**农田,西至环岛东路,南至农田,北至**洲际梦幻岛,地块面积约36311m2(约54.5亩)。地块历史上主要为荒地、水塘、****猪场,目前地块内建筑物均已拆除。根据《区政府关于五接镇 TZ01、TZ02、TZ03 单元及部分街区详细规划的批复》(通政复〔2026〕27 号),****机关团体用地,将用于建设**********基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了解到,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荒地、水塘、五金清洗作坊、养猪场以及五金清洗作坊非法排放清洗废水形成的纳污坑塘。目前纳污坑塘已修复完成,调查红线内的建筑物已拆除,地块现状为荒地。

地块历史上存****养猪场2家企业,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材料以及产生的废水和固废可能通过撒漏等方式进入土壤和地下水。此外,五金清洗作坊非法排放清洗废水形成的纳污坑塘已修复完成并完成了修复效果评估,出于保守考虑本次调查仍将纳污坑塘作为地块内的潜在污染源进行分析。识别出地块内的特征污染因子包括铬、镍、铅、锌、铜、pH 、六价铬、氯化物、氨氮、石油烃(C10-C40)。识别出地块内的****养猪场、纳污坑塘、五金清洗作坊内的生产车间、工具仓库、原料和成品仓库。

地块周边区域500m范围内历史和现状均不存在工业生产企业或养殖企业,故判断调查地块周边不存在潜在污染源。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需要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进一步了解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情况。

(2)监测点位布设及样品检测

本地块调查采用专业判断法和系统布点法结合进行采样点布设,共布设土壤采样点36个(含4个土壤对照点),地下水采样点14个(含4个地下水对照点),地表水采样点4个,底泥采样点4个,土壤采样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钻探深度为6米。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共检测147份土壤样品(含15份平行样)、18份地下水样品(含4份平行样)、5份地表水样品(含1份平行样)、5份底泥样品(含1份平行样),除此之外还有7个运输空白样和7个全程序空白样。

本次土壤检测项目包括:①pH值、GB36600-2018中表1中的45项基本项目;②地块特征污染因子:铬、锌、氨氮、氯化物和石油烃(C10-C40)。地下水、地表水和底泥样品检测因子与土壤样品一致。

(3)检测结果

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检出重金属8项(铜、镍、铅、镉、砷、汞、铬、锌)、无机物2项(氨氮和氯化物)和石油烃(C10-C40),其余指标均低于检出限。氨氮、锌、铬指标满足根据HJ25.3要求在第二类用地情景下计算出的风险筛选值,氯化物满足地块内纳污坑塘土壤修复时设定的修复目标值,其他指标检测值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检出重金属指标6项(铜、镍、铅、砷、铬、锌),无机物指标2项(氨氮、氯化物)和石油烃(C10-C40),其余指标均低于检出限。除氨氮和氯化物外,其他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IV类水质标准及其他相关标准限值。

地块池塘内地表水样品检出重金属指标6项(铜、镍、铅、砷、铬、锌)、无机指标2项(氨氮、氯化物)和石油类,其余指标均低于检出限。各项指标检出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水质标准及相关标准限值。

地块池塘内底泥样品检出重金属8项(铜、镍、铅、镉、砷、汞、铬、锌)、无机物2项(氨氮和氯化物)和石油烃(C10-C40),其余指标均低于检出限。各项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和相关标准限值。

(4)主要结论

********基地迁建工程地块土壤样品中重金属和有机物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除氨氮和氯化物等2项一般化学指标外,其他各项指标检出值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Ⅳ类水质标准及相关标准限值。地下水超标因子不属于毒理学指标,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小。

综上,********基地迁建工程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第二类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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