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公司****公司:
《******11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根据《报告表》和专家组的技术评审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该项目位于**市**县境内,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110kV变电站工程,拟建**110kV变电站,站址位于**省**市**县庄周街道416省道与Y056乡道东南侧;2.****~逍遥π入**变110kV架空线路工程,自110kV**变**电缆终端塔起,至110kV蒙庄708/110kV蒙利707双回路线110kV蒙庄708线开断点止,开断点位于110kV蒙庄708/110kV蒙利707双回路线19#塔小号侧约71米新立T接塔处;3.****~逍遥π入**变110kV电缆线路工程,自110kV**变110kV出线间隔起,至110kV**变**电缆终端塔止。
(二)****委员会对该工程的核准批复,****规划局、****水利局等单位对该输变电工程的回复函,结合现场踏勘结果以及公众信息反馈情况,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种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线路路径、采用的建设方案、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输变电建设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工程设计、施工、运营和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二)严格按照国家和当地相关要求,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进一步优化施工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减少施工噪声、扬尘、废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废弃物收集、转运过程的管理,避免二次污染。
(三)严格按照线路高度要求进行建设。进一步通过优化线路路径、抬高架线高度等方式减轻电磁辐射影响,输电线路选址应符合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相关要求。
(四)落实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电磁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线路两侧周边居民区的电磁环境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关要求。
(五)项目建设及运行管理中,你公司应根据公众的反映,进一步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以适当、稳妥、有效的方式,切实做好宣传、解释、维稳工作,消除公众的疑虑和担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避免因公众参与工作不到位、相关措施不落实,导致环境纠纷和社会稳定问题。
(六)本批复下达后,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三、建设项目必须依法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组织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报告表》送****分局,并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分局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