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01
项目名称:艺术表达、生活技艺、运动健康、益智探索类拓展课
项目服务期限: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7月3日。
PART.02
0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02
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采购人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
03
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承诺函)。
04
供应商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提供承诺函)。
0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PART.03
01
资格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02
课程方案
详细课程大纲和教学计划
学期课时安排表(共32课时/年)
教学目标和预期成果
汇报展示方案
03
师资配置
授课教师简历
教师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证书
教学经验证明
教师照片
04
报价单
05
公司简介
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相关项目经验
服务保障承诺
PART.04
接收时间:2026年8月19日17:00前。
接收地点:****学校(东门)
接收方式要求:供应商递交一套密封比选响应文件(含响应文件及报价函)。加急标书代写
PART.05
比选地点:****学校
比选时间:2026年8月22日。
比选方式:****委员会对比选文件进行评审讨论。
比选费用无论供应商是否被选中,应自行承担参加比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