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72V59Ah租赁锂电电池包代加工服务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对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1.项目概况与范围1.1项目名称:****72V59Ah租赁锂电电池包代加工服务。
1.2实施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采购内容:采购一家单位,负责72V59Ah租赁锂电电池包代加工服务及电池的售后维修服务。
本项目代加工电池包共计200组。
1.5服务期限:电池包加工期限20天,售后服务期限3年。
1.6服务标准:合格,符合相关标准、规范,且满足采购要求;1.7本项目最高限价:710000元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1)比选申请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比选申请人相关信用状态以开评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加急标书代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比选文件的获取3.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8月13日上午09:00至2026年8月17日下午17:00,发送报名资料至****邮箱(****@163.com)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并在邮件中注明比选申请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比选人、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比选申请人获取比选文件的时效性以比选申请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3.2比选文件售价200元套(文****公司指定账户。
账户信息后在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回复至比选申请人邮箱)。
3.3凡有意参加的比选申请人报名时提供的报名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报名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报名递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比选申请人报名后,报名资料留代理机构备案,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4.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8月19日9时00分。加急标书代写
递交地点为:****二楼会议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发布媒介(https:www.)6.联系方式比选人:****代理机构:****地址:**省雄**区**县**镇**东路88-1-3号地址:**省雄**区**县**镇谷庄村谷民西巷8-1号联系人:程培宇联系人:田双霞电话:153****7576电话:136****6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