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市**区、**区等营业房23包件招商公告
(招商编号:****)
本招商项目:****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市**区、**区等营业房23包件招商。招商人为****(****集团****公司),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商,欢迎有资质的商家前来参加竞商。
本次计划招商项目按项目营业房按套数划分为23包件,具体情况为如下表:
| 包件号 |
资产名称 |
面积(㎡) |
招商底价(元/月﹒㎡) |
招商底价 (万元/年) |
拟定经营业态 |
拟定租期(月) |
备注 |
| 1 |
南河嘉园2#楼一层南侧西向东第1间(院内)营业房 |
65.16 |
30 |
2.3458 |
零售、办公 |
60 |
次年起年租金增幅1% |
| 2 |
南河嘉园1#楼一层南侧东向西第2间(院内)营业房 |
68.31 |
30 |
2.4592 |
零售、办公 |
60 |
次年起年租金增幅1% |
| 3 |
南河嘉园1#楼一层南侧西向东第二间营业房 |
105.66 |
30 |
3.8038 |
零售、办公 |
60 |
次年起年租金增幅1% |
| 4 |
南河嘉园1#楼一,二层1-27/1-31轴至K-H轴营业房 |
118.96(一层59.48二层59.48) |
一层40 二层10 |
3.5688 |
零售、办公 |
60 |
次年起年租金增幅1% |
| 5 |
****商铺1号 |
10.25 |
813.01 |
10.0000 |
餐饮、零售 |
36 |
次年起年租金增幅1% |
| 6 |
****商铺2号 |
11.48 |
661 |
9.1060 |
餐饮、零售 |
36 |
次年起年租金增幅1% |
| 7 |
****商铺3号 |
11.48 |
661 |
9.1060 |
餐饮、零售 |
36 |
次年起年租金增幅1% |
| 8 |
****商铺4号 |
13.67 |
734.58 |
12.0500 |
餐饮、零售 |
36 |
次年起年租金增幅1% |
| 9 |
天地缘大厦1-11轴1-3层营业房 |
2270 |
62.3 |
169.7052 |
餐饮、办公 |
60 |
次年起年租金增幅1% |
| 10 |
****车站西路285号一层 |
57.68 |
80 |
5.5373 |
餐饮、零售 |
60 |
次年起年租金增幅1% |
| 11 |
南河嘉园1#楼一、二层1-1/1轴至D-J轴营业房 |
257.21(一层128.6二层128.61) |
一层40 二层10 |
7.7162 |
零售、餐饮、办公 |
60 |
次年起年租金增幅1%,装修期≤30天 |
| 12 |
**万和城5#楼一层23-27轴营业房 |
104.92 |
60 |
7.5543 |
零售、超市 |
60 |
次年起年租金增幅1%,装修期≤30天 |
| 13 |
**万和城5#楼一层1-5轴至1-7轴营业房 |
198.38 |
60 |
14.2834 |
零售、餐饮、办公 |
60 |
次年起年租金增幅1%,装修期≤30天 |
| 14 |
**万和城11#楼一层11-14轴营业房 |
149.22 |
60 |
10.7439 |
零售、餐饮、办公 |
60 |
次年起年租金增幅1%,装修期≤30天 |
| 15 |
阳光雅居1、2#楼一层18-20、二层18-27轴营业房 |
710.1 |
35 |
29.8242 |
餐饮、娱乐、办公 |
60 |
次年起年租金增幅1%,装修期≤30天 |
| 16 |
**万和城3#楼一层东西1-1轴至1-2轴,南北1-B轴至1-C轴营业房(院内)营业房 |
30.84 |
35 |
1.2953 |
零售、超市 |
60 |
次年起年租金增幅1%,装修期≤30天 |
| 17 |
****车站西路289号 |
80.64 |
70 |
6.7738 |
零售、餐饮 |
60 |
次年起年租金增幅1%,装修期≤30天 |
| 18 |
****车站南路33-2 |
77 |
25 |
2.3100 |
零售、餐饮、办公 |
60 |
次年起年租金增幅1%,装修期≤30天 |
| 19 |
**市**区牟家庄151号南9 |
157.67 |
45 |
8.5142 |
餐饮、娱乐 |
60 |
次年起年租金增幅1%,装修期≤30天 |
| 20 |
**市**区**根3# |
18 |
30 |
0.6480 |
零售、餐饮 |
60 |
次年起年租金增幅1%,装修期≤30天 |
| 21 |
火车站118、119#楼由北向南114号(一层大厅内楼梯间)营业房 |
25.27 |
60 |
1.8195 |
零售、办公 |
60 |
次年起年租金增幅1%,装修期≤30天 |
| 22 |
**万和城4号楼一层营业房 |
2195(室内1198场地997) |
室内:20 室外:2 |
31.1448 |
幼儿园 |
60 |
次年起年租金增幅1% |
| 23 |
**天和苑6#楼一层3-F轴至3-E轴 |
50 |
55 |
3.3000 |
餐饮、零售 |
60 |
次年起年租金增幅1%,装修期≤30天 |
3.1 竞商人组织形式:竞商人应具备独立的经营资格,竞商人可以是法人企业,也可以是自然人。
3.2本次招商竞商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竞商人为法人企业时必须提供的内容:
1.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竞商保证****银行电子凭证;
4.企业征信证明材料。
(二)竞商人为自然人时必须提供的内容: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竞商保证****银行电子凭证;
3.个人征信证明材料。
3.3 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3.4 对竞商人的其他要求:
(一)租金及租赁保证金(押金)的收取
1.房屋租金采取“先付后用”方式,中商人以下表约定为周期进行支付,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包件号 |
资产名称 |
收费周期(月、季、半年、年、一次性付清全部租金) |
| 1 |
南河嘉园2#楼一层南侧西向东第1间(院内)营业房 |
季度 |
| 2 |
南河嘉园1#楼一层南侧东向西第2间(院内)营业房 |
季度 |
| 3 |
南河嘉园1#楼一层南侧西向东第二间营业房 |
季度 |
| 4 |
南河嘉园1#楼一,二层1-27/1-31轴至K-H轴营业房 |
季度 |
| 5 |
****商铺1号 |
季度 |
| 6 |
****商铺2号 |
季度 |
| 7 |
****商铺3号 |
季度 |
| 8 |
****商铺4号 |
季度 |
| 9 |
天地缘大厦1-11轴1-3层营业房 |
季度 |
| 10 |
****车站西路285号一层 |
季度 |
| 11 |
南河嘉园1#楼一、二层1-1/1轴至D-J轴营业房 |
季度 |
| 12 |
**万和城5#楼一层23-27轴营业房 |
季度 |
| 13 |
**万和城5#楼一层1-5轴至1-7轴营业房 |
季度 |
| 14 |
**万和城11#楼一层11-14轴营业房 |
季度 |
| 15 |
阳光雅居1、2#楼一层18-20、二层18-27轴营业房 |
季度 |
| 16 |
**万和城3#楼一层东西1-1轴至1-2轴,南北1-B轴至1-C轴营业房(院内)营业房 |
季度 |
| 17 |
****车站西路289号 |
季度 |
| 18 |
****车站南路33-2 |
季度 |
| 19 |
**市**区牟家庄151号南9 |
季度 |
| 20 |
**市**区**根3# |
季度 |
| 21 |
火车站118、119#楼由北向南114号(一层大厅内楼梯间)营业房 |
季度 |
| 22 |
**万和城4号楼一层营业房 |
季度 |
| 23 |
**天和苑6#楼一层3-F轴至3-E轴 |
季度 |
2.承租方应在向出租方交付首次房租的同时,一次性交付 租赁保证金(3个月租金),出租方有权在承租方未缴纳相关费用时直接从其租赁保证金中相应扣除。租赁期满后,乙方未发生任何违约情形且按期腾退承租房屋、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将租赁保证金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不计息。
(二)中商人应承担房屋承租及使用过程的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暖、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物业等费用。
(三)中商人中商后严禁将资产分租,对违反要求的按照招商文件或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必要时解除合同。
(四)装修免租期、水电暖改造主体、设施设备维保时间及要求、房屋装修及履约期满承租人装修投入设施设备归属权等均以合同文本签订为准。
(五)安全要求。
招商成功后,中商人需要投资装修改造房屋建筑物时,必须在租赁合同或安全协议中明确投资改造主体、责任和要求。
1.明确承租人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影响使用安全;
2.承租人要制定施工消防安全管控清单,同意出租人组织专业人员对承租方制定的消防投资改造方案和消防设施设备采购计划进行可行性研究与审查,****政府消防主管部门报批审验。
3.施工作业前,同意出租方组织承租方及相关施工单位进行消防技术交底(包括周边设施、隐蔽工程、危险品等)。施工过程中,严禁擅自改动承重结构,拆改消防设施,承租人整体及各自使用部分的平面布置、防火隔离、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和消防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施工作业中,须划定施工作业区域进行有效隔离,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安排专人或网格员现场监护。施工结束后,根据有关规定开展消防验收备案或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承租人组织施工时必须严格动火作业管理,严禁在危险场所使用明火,动火作业须按照国家消****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动火作业全过程(包括准备过程)应全程录像,明确安全措施,并安排专人防护。
5.承租人不得在所承租的场地和房屋建筑物内违法违规经营、不得生产、存放、销售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不得违反****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6.承租人不得随意在承租场地(土地)上搭建固定设施,搭建临时设施时,须征得出租人同意;要书面明确临时设施在合同履约期满后的归属问题及处置事宜;对邻近铁路线路的临时设施需加固牢靠,防止产生轻飘物,影响铁路正常运行。
3.5竞商人不得存在以下行为,否则将被限制竞参与本次竞商活动:
3.5.1****商行****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5.2****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竞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竞商截至日前)****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
3.5.4****集团、****和招商人“黑名单”的;与中国铁路****及其所属单位有法律纠纷且为过错方的;信誉不良拖欠相关费用的法人企业和自然人;
4.1 凡有意参加竞商者,应当在国铁招商平台(网址:https://zs.****.cn)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国铁招商平台—帮助中心—竞商人)。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8月14日18时00分至2026年9月3日18时00分(**时间)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址:https://zs.****.cn)选择意向包件进行报名。
4.3竞商人报名提交资料要求:1.个体工商户必须以自然人名义报名。2.自然人: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报名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上传资料不全视为报名不成功。
4.4竞商人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资格初审不作为招商评审的依据),登录国铁招商平台自行下载招商文件或领取招商文件,领取地点:**市**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401室。
本项目须以包件年招商底价总额为基数,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竞商保证金,具体缴纳金额、方式及要求详见招商文件第二章竞商人须知(未按期交纳竞商保证金的竞商人视为不合格竞商人,不允许参加招商评审及开竞价)。企业缴纳竞商保证金时须注明:招商编号、包件号,自然人缴纳竞商保证金除以上须注明招商编号、包件号、个人身份证号。(竞商保证金禁止代缴)
6.1竞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8时30分),竞商人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递交,地址为**市**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401室;评审当天现场递交请于(8时30分)前将竞商文件递交至:**省**市**区**路40号印务所3楼;标书代写
6.2逾期送达、未送达至指定地点或未按规定进行签章(签字)、加密(密封)的竞商文件(竞商文件正、副各一本)将不予受理。竞商人应充分考虑递交文件时的不可遇见因素。
6.3 已领取招商文件的竞商人如不参加后续竞商,须在竞商截止时间前3日内以正式函件形式告知****。标书代写
7.1本项目定于(2026年9月11日9时00分)(**时间)进行招商评审,网上公开竞价时间:(2026年9月14日9时00分),招商评审地点为**省**市**区**路40号印务所3楼,本项目采用现场开启竞商文件的方式进行,由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在招商人代表和监标人的的监督下开启竞商文件。网上公开竞价网址为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cn)。
7.2本次招商采用经评审公开竞价确定中商人,将最终报价最高的竞商人确定为中商候选人。
7.3原承租人最终报价与最高报价相同时,原承租户拥有优先中商权。
7.4因竞商人自****公司网络原因,造成竞商人竞价失败的,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上述各项时间如有变动以变更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7.5其他说明:无。
本次招商公告同时在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cn)。
上述各项时间、地点等信息如有变动以变更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本次招商项目的招商方式为公开招商。
10.1竞商人准备和参加竞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0.2招商代理服务费通过抵扣中商人竞商保证金实现,多余部分退回至中商人处。
10.3招商代理服务费以第一年中商总金额为计算依据,根据如下费率,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法计取:
| 中商总金额(万元) |
费率 |
| 100万元以下 |
1.5% |
| 100~500万元 |
0.8% |
| 500~1000万元 |
0.45% |
| 1000~5000万元 |
0.25% |
| 5000万元~1亿元 |
0.1% |
| 1~5亿元 |
0.05% |
| 5~10亿元 |
0.035% |
| 10~50亿元 |
0.008% |
| 50~100亿元 |
0.006% |
| 100亿以上 |
0.004% |
例如:某招商代理业务中商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商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0.8%=3.2万元
(1000-500)×0.45%=2.25万元
(5000-1000)×0.25%=10万元
(6000-5000)×0.1%=1万元
合计收费=1.5+3.2+2.25+10+1=17.95(万元)
11.1招商人:****集团****公司。
地址:******花园南巷1号
联系人:纪先生 马先生
联系电话: 0931-****895 0951-****587
出租方(包件号1-22合同签订甲方):
******公司
地址:甘****车站西路3号
联系人:赵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0931-****070 0931-****895
11.2招商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铁路新村东街1400号
联系人:徐女士 芮女士
电话: 0931-****350 0931-****060
邮箱:****@163.com
11.3监督、投诉电话:
市电:0931-****168
路电:071-26168
12.1异议受理:
仲工电话:0931-****020 邮箱:****@163.com
12.2异议受理须知:
12.2.1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异议请求及主张。
(四)异议人应提供与招商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六)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当一并说明。
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12.2.2异议函件不符合受理条件或异议函件内容不全的应退回并说明原因。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异议所涉及招商活动非本单位管理范围的。
(二)异议提出人不是所异议招商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所异议招商活动无任何利害关系的。
(三)超过规定或约定的有效时限进行异议的。
(四)异议事项非异议人真实主张的。
(五)匿名异议或异议函件不符合异议函件包括的主要内容规定的。
(六)异议函件内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
(八)异议事项已经撤回或已做出处理答复,异议人未提出新的证据而就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进行异议的。
14.1竞商人(若为联合体竞商,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首次在国铁招商平台参加竞商时,需登录国铁招商平台办理注册登记(具体操作参见:国铁招商平台首页-****中心-竞商人,下同);已办理“国铁采购平台”或“国铁**”数字证书的用户,需绑定国铁招商平台操作账号后方可操作。
14.2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商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010-95306-8-3 QQ:****46482。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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