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楼项目施工总承包
答疑澄清(二)
各投标人:
我公司现对********学院楼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招标文件作出如下答疑澄清。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1.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 1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6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我单位在EPC业绩中承担施工部分,施工部分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是否认可EPC 业绩是否认可
回复:如投标人系该EPC项目总承包单位,EPC项目全部施工内容由投标人自行实施,提供的EPC合同清晰拆分施工分项价款(必须满足不少于26000万元要求)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予以认可,****委员会评审。
2.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具有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26000 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得3分,本小项满分 3 分。请问,我单位提供联合体业绩,在业绩中承担成员单位,业绩中出现多个项目经理,但有业主证明(加盖业主公章)证明项目经理施工部分金额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业主证明(加盖业主公章)材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满足招标文件附录3和附录5第二类要求。
3. 招标文件约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具有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26000 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得 3 分,本小项满分 3 分。 我司拟委任项目经理的业绩为联合体中标项目,我司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请问该项目经理的业绩是否予以认可计分
回复:以联合体成员分摊额为准,且分摊额须达到260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若提供联合体承揽的业绩,须附原中标联合体协议书,并且联合体协议书中能载明投标人承揽对应工作内容及合同金额的,业绩予以认可;未能体现承揽对应工作内容及合同金额的,不予认可,****委员会评审。
4. 我司有一个业绩,签订的是一个施工合同,包含两个部分,一部分为公共建筑,金额达到招标文件要求,一部分为公租房、人才住宅、商业中心及地下室,两部分分别办理施工许可证,能否认定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
回复:对于包含非公共建筑的综合性业绩,评标委员会仅对其中公共建筑部分进行认定。该部分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人须提供清晰的相应证明材料,****委员会不予认可,****委员会评审。标书代写
5. 招标文件关于技术负责人的要求,是否需要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要求,请明确
回复:招标文件明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录6。
6. 请问:我公司获得①承建的**轨道交通 XX 号线一期工程(xx 站-XX 站)2021年度**市建设工程“**兰”奖②承建的 XX 工程获得**市建筑(长城)结构优质工程③施工总承包的**地铁 X 号线一、二期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其他评审要素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是否满足
回复:①**轨道交通 XX 号线一期工程(xx 站-XX 站)“**兰”奖予以认可;②**市建筑(长城)结构优质工程不予认可;③施工总承包的**地铁 X 号线一、二期工程属于市政轨道交通不予认可。****委员会评审。
7. 招标资料里未见可调差人工材料一览表,能否提供
回复:请仔细查看招标附件材料,成果文件压缩包资料有此表。
8. 投标文件客户端里BIM视频部分无上传端口,请明确。标书代写
回复:详见下图,一阶段附件中上传BIM视频。
9. 场地内现有车辆冲洗平台位置相对工地大门与基坑开挖后出土工况不利于使用,可否根据施工部署及平面规划重新调整。
回复:场地内现有车辆冲洗平台可利用,如确实需要调整,投标人可以自行考虑部署方案,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10. 在招标补疑文件中,已明确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属于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范围施工内容,结合基坑设计图纸,支护设计未考虑大开挖出土工况,若采用放坡出土,出土坡道与钢斜撑及反压土区域施工工序冲突,影响实验楼施工进度,且开挖深度超10m,施工安全风险极大;若采用混凝土栈桥坡道出土,需设计院补充栈桥坡道设计图纸。
回复:施工单位需结合出土顺序与支撑的施工关系合理设置土方出土马道,自行考虑出土措施,坡道设置避开南北两侧斜撑位置,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11. 基坑南侧该位置填充无标注,需明确。
回复:基坑南侧该区域填充为钢筋混凝土板撑,做法见大样图(三),设置于冠梁及腰梁上。
12. 基坑东北角化粪池区域开挖深度仅4-5m,相邻教学楼区域三层地下室开挖深度约12米,存在7米高差,是否支护设计缺失。
回复:不缺少支护,主基坑肥槽回填完成后方可进行该区域施工,施工时与外墙间土方应合理挖除。
13. 场地西南角树木绿植能否迁移。
回复:场地西南角树木不影响现场施工,无需迁移。
14. 地勘报告资料能否提供。
回复:详见本次澄清附件。
15. 场地移交是按现阶段场地状况移交,还是待场内硬化地面、埋地构筑物等清理出场后移交。
回复:场地按现阶段场地状况移交。
16. 能否提供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管网图,并明确哪些管网需要保留,哪些可以拆除。
回复:施工现场范围内原有管线已完成迁移工作;场地周边各类管网的拆除、改造、保留要求,均以施工设计图纸标注内容为准。
17. 招标文件第 198 页“(四)投标人信用评价情况(如有)”此章节是否需要提供材料,请明确。
回复:此章节不需要提供材料,评标委员会系统查询。标书代写
18. ①我公司所提供业绩为国外施工业绩,国外施工项目四方是没有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只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且有国家相关部门例如(省住建厅)颁发的业绩完工证明及业绩认可表,是否允以认可。②我公司所提供业绩为国外施工业绩,国外业绩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都是全英文的,有翻译文件,且有国家相关部门例如(省住建厅)颁发的业绩完工证明及业绩认可表是否允以认可。
回复:①不予认可;②不予认可。
19. 请问招标文件格式中技术文件封面、目录、施工组织设计、其他内容均需整合后上传此节点或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篇幅不超过50页是否包含施工组织设计的封面、目录、附图附表
回复:50页包含封面、目录、附图附表。
20. 请招标人明确本项目工程款具体支付方式是现金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或几种组合的方式。
回复:支付方式是现金转账。
21. 参考品牌中第一项的“加固用钢”否是包括安装专业使用的各类支架型材中水处理设备未明确具体品牌,请明确是否有品牌要求,其中桥架是否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桥架均有品牌要求
回复:推荐品牌以《答疑澄清(一)》品牌表为准。“加固用钢”不含安装专业使用的各类支架型材;中水处理设备中的泵推荐品牌同生活供水泵、潜污泵的推荐品牌。
招标人:****、合****管理局
地址:**省**市**路96号
邮编:230026
联系人:孙老师、侯主任
电话:0551-****660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南路299号铂金汉宫7栋商务楼13、14层
项目负责人:薛**
电话:189****4552
2026年8月14日
********学院楼项目施工总承包
答疑澄清
各投标人:
我公司现对********学院楼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招标文件作出如下答疑澄清。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一、补充项目现状图、效果图、更新推荐品牌表等,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疑问:
1. 请问:本项目是否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P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
回复:本项目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详见附件。
2. 招标文件-参考品牌表中第93行-冷水机组、风机盘管、磁悬浮机组、新风机组、组合式空调机组中的“主要技术参数”帮忙确认是否填写错误,表格中内容与空调设备的技术参数不相关。
回复:新的品牌推荐表关于此条技术参数已经删除,技术参数以图纸、技术规范书、物料表为准。
3. 图纸表1-1冷热源主要设备-1中磁悬浮电动压缩冷水机组,部分负荷综合能效IPLV≥8.06,该参数指标偏低。磁悬浮机组追求的就是部分负荷综合能效高效率,为保障项目设备长期运行节能效益,请招标人复核该IPLV指标,建议将此指标更改为满足国标 GB19577-2024 部分负荷综合能效满足一级能效标准,即GB IPLV≥8.5kw/kw。
回复:磁悬浮冷水机组须满足国标GB19577-2024部分负荷综合能效IPLV以及满负荷能效COP,同时满足一级能效标准”。
4. 本次招标未对磁悬浮离心冷水机组压缩机品牌作出约束,为避免主机、压缩机不同品牌拼装供货或外购低档压缩机“以次充好”,消除后期设备匹配不稳定导致的运行故障,请补充明确:磁悬浮离心式冷水机组压缩机须与冷水机组主机为同一品牌,整机原厂成套供货,不允许贴牌或第三方采购国产磁悬浮压缩机拼装。请招标人予以澄清。
回复:磁悬浮冷水机组压缩机须与主机同一品牌。以上不影响最高投标限价。
提示:由于系统更新,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文件,如因未及时下载所产生的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招标人:****、合****管理局
地址:**省**市**区**路96号
邮编:230026
联系人:孙老师、侯主任
电话:0551-****660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南路299号铂金汉宫7栋商务楼13、14层
项目负责人:薛**
电话:189****4552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