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五期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8月 13日至 2026年08月1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8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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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五期改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宁西街道**北路29号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五期改扩建项目位于**市**区宁西街**北路29号。你公司原环评批复《****环境局关于******公司年产6.8万吨金属结构制造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穗环管影(增)〔2022〕25号)已于2022年取得,《****环境局关于******公司金属制造品产品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穗环管影(增)〔2023〕128号)已于2023年取得,《****环境局关于****三期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穗环管影(增)〔2024〕233号)已于2024年取得,《****环境局关于****四期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穗环管影〔2026〕19号)已于2026年取得。本扩建项目依托现有厂区,新增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新增异型空心铝管和IGBT-AISiC散热基板生产线等设备,部分原有产品新增清洗生产设备,取消工业废水集中收集处理等建设内容,新增年产异型空心铝管300万根、IGBT-AISiC散热基板50万件。扩建完成后,年产IGBT-AISiC散热基板50万件、异型空心铝管300万根、复合钛铝合金8000吨、不锈钢异型材650吨、铝型材50吨、不锈钢焊管100吨、3C金属结构件93.6万件、钢钛铝小件900万件。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TVOC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及《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浇注”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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