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对《**县20万羽笼养****基地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
(2)项目名称:**县20万羽笼养****基地项目
(3)项目性质:**
(4)建设地点:**县长吉镇烧巴村
(5)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为55117m2,**总建筑面积13990m2,包括5栋蛋鸭舍7500m2、恒温存蛋库1700m2、料塔300m2、管理用房1860m2、鸭舍参观走廊、粪便处理区、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生活水泵房、配电房、水塔、消防监控室、电信设备间、柴油发电机房、门卫岗亭以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等。总投资5035万元。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经济开发区产业园
联系人及电话:石工 0855-****328
邮箱:****@qq.cou
三、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李工 0851-****7217
邮箱:****@qq.com
联系地址:**省**市高新区**街道阳关大道185号融创数据小镇第A22栋(22)1单元18层14号
四、公众参与的过程、范围和内容
项目于2026年6月3****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第一次公示(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公示内容主要为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公众参与意见表的网络连接、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等;
项目于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13日****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2次登报、1次张贴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内容主要为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两次公示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五、公众意见收集整理和归纳分析情况
在首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关于本项目的反馈意见。
在发布征求意见稿公示后,至今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六、公众意见采纳情况,或者未采纳情况、理由及向公众反馈的情况等。
项目公示至今未收到任何公众的反馈意见,无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八、报告书查阅方式
环评报告书全文及公参说明详见(链接: https://pan.**.com/s/1C4ytaJYX_yf0JuD8Fu_D1gpwd=a6nu 提取码: a6nu),以便公众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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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