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食堂承包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为方便职工和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就餐,经院务会研究,决定恢复单位职工(病员)食堂,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承包经营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
二、项目内容
1. 项目地点:本中心综合楼7楼,面积约100平方米,含厨房、大厅、包间、食品库房各1间,水电气及厨房设备齐全,现状交付。
2. 服务范围:以职工集中供餐为主,对值班、手术人员可送餐到科室;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订餐、营养膳食根据需求安排。
3. **方式:中标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及用工责任。中心按职工实际就餐人次给予就餐补助并进行监督考核。
4. 承包价:投标人自行报价,年度承包费不低于人民币10000元/年(大写:壹万元整),于每年合同签订时一次性缴纳。
5. 承包期限:12个月,自合同约定之日起算。履约良好的,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包权。
三、经营要求
1. 食品安全: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配备食品安全员,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留样(每餐每样不少于125克、冷藏48小时以上)、餐具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晨检等制度;严禁使用过期、变质、"三无"及未经检疫的食材;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停餐、报告并配合处置。
2. 服务质量:午餐以两荤两素套餐为主,荤菜动物性食材占比不低于70%,菜品定期更换、供应当季蔬菜;遵循低盐低脂低油原则,供餐准时足量,按医嘱提供治疗膳食。
3. 价格管理:****中心审核备案后执行,不高于本县**同档次餐饮均价,对职工患者适当优惠;调价须提前7日报中心同意。在食堂醒目位置公示证照、健康证、菜价及监督电话。
4. 人员用工: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并参加食品安全培训;承包人应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中心不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
5. 安全与设施:做好消防、燃气、用电安全及环境卫生;水电气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中心设施设备,****中心书面同意,合同期****中心;承包人应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
6. 监督考核:中心每月对食品安全、饭菜质量、价格、服务、卫生等进行考核。90分(含)以上全额拨付当月就餐补助;低于90分的,每低1分扣减当月补助款的1.5%;连续2个月低于80分或单次低于70分的,中心有权解除合同。
四、投标人资格
1. 投标人可以是依法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也可以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投标的,应持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或餐饮服务管理)。
3. 自然人投标的,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男女统一标准),身体健康,持有效健康证明,具有1年以上餐饮从业经历,并具备相应的经济赔偿能力;****中心食堂所在地注册个体工商户,并以该个体工商户名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签订合同、开展经营。
4. 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中标人必须直接经营,不得转包、分包或交由他人经营。
五、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2. 未中标者,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且完成交接、结清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公告及报名
1. 公告时间: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27日17:00。
2. 报名时间:同上,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公休日除外)。
3. 报名地点:****总务科(**县**镇农兴街)。
4. 报名资料:
(1)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2)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有效健康证明、1年以上餐饮从业经历证明,并提交《中标后限期注册登记及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承诺书》****中心提供);
(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5.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51****7905。
七、投标与开标标书代写
1. 投标人应于2026年8月27日17:00前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含投标报价、经营服务方案等)。
2. 开标时间:2026年8月28日上午9:00;地点:本中心6楼会议室。投标人可到场参加。标书代写
3. ****小组综合评议、择优确定中标人。投标人不足3家的,本次招标终止,中心将重新组织或经批准后采用其他方式确定承包人。
八、合同签订
1. 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中标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后10****中心签订承包合同。
2. 自然人中标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收到中标通知后15日内完成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并以该个体工商户名义申请办理以本项目食堂为经营场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收到中标通知后45日内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取证后5个工作日内以该****中心签订合同;
(3)中心为其办理注册登记及许可提供场地使用证明、食堂平面图、设施设备清单等必要协助;
(4****机关原因逾期未完成注册或未取得许可证的,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心可按评议排序另行确定中标人;
(5)注册登记及许可办理期间可进场筹备,但不得从事任何食品经营活动。
九、其他事项
1.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本公告与正式合同不一致的以正式合同为准。
2. 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提供虚假材料;****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不正当利益,违者取消资格、没收保证金并依法追究责任。
****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