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市第十轮**环境卫生清扫保洁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市第十轮**环境卫生清扫保洁项目(六包) | |
| 标段编号 | ****06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省**市**市无城镇**家园A区15幢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经理 0553-****275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省**市**市无城镇**市碧桂园翡翠华府商业二113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朱凯军182****3178、137****4918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8月11日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地址 | **省**市**区赭麓街道九华中路205号 | |
| 投标报价 | ****000元/年 | |
| 服务期 | 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 |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市第十轮**环境卫生清扫保洁项目(六包) 服务范围:对环城河公园物业管理服务进行招标采购,服务总面积366276.01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281761.14平方米,市政面84514.87****广场、园路、漫步道、栈道、平台、亭台廊榭等)。 服务要求:负责**环城河公园环卫保洁与秩序管理,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满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①2025年****管理部分公园养护 ②**区三潭公园养护管理 ③**公园养护管理项目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马****广场3-1701、1702、1703、1704 | |
| 投标报价 | ****578.46元/年 | |
| 服务期 | 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 |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市第十轮**环境卫生清扫保洁项目(六包) 服务范围:对环城河公园物业管理服务进行招标采购,服务总面积366276.01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281761.14平方米,市政面84514.87****广场、园路、漫步道、栈道、平台、亭台廊榭等)。 服务要求:负责**环城河公园环卫保洁与秩序管理,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满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①****风景区物业项****酒店****公司2020年-2022年物业服务) ②**县2023年至2026****广场日常管理及设施维护项目(一包) ③水墨生态公园景区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市根本****公司 |
| 地址 | **省**市市****开发区慈湖街道**路335号8栋 | |
| 投标报价 | ****400.8元/年 | |
| 服务期 | 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 |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市第十轮**环境卫生清扫保洁项目(六包) 服务范围:对环城河公园物业管理服务进行招标采购,服务总面积366276.01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281761.14平方米,市政面84514.87****广场、园路、漫步道、栈道、平台、亭台廊榭等)。 服务要求:负责**环城河公园环卫保洁与秩序管理,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期: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满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①玉龙公园、湿地公园物业管理及公园周边城市绿化养护服务(包1) ②**县护城河公园两侧物业服务项目(包2) ③**县护城河公园两侧2021-2023年公园养护项目(包1)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公司为5包中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每个投标单位只能中标一个项目,故********一中标候选人,安****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市根本****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s://whsggzy.****.cn/whjyzx),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向招标公告中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3-****589。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