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机动车检测设备维修服务采购(第二次)
2、项目预算:1500.0元
3、采购内容及需求:
⑴项目概况
设备品牌:鸣泉
维修对象:机动车检测设备(共计4台)
⑵需维修设备清单
设备名称:环境参数测试仪;型号:MQH-4Y;编号:****; 数量:1台;存在油温示值超差、湿度示值超差故障。
设备名称:环境参数测试仪;编号:230082;数量:1台;存在温度示值超差故障;
设备名称:振动转速分析仪;编号:202503和202499;数量:2台;均存在转速仪转速示值超差故障。
⑶维修与服务要求
供应商资质与配件要求:
专业能力:鉴于机动车检测设备属于国家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为保障计量数据的准确性与量值溯源的合法性,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机动车检测设备维修服务能力。
非生产厂家参与时:必须提供维修更换配件的原厂备件证明或溯源记录。原厂配件指由设备制造商生产或授权生产的配件。供应商需提供原厂出货单、授权经销商证明或配件出厂合格证等可验证的溯源凭证。更换的核心计量部件(如传感器)须单独提供出厂合格证或校准证书。
精准报价:需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故障诊断。在查明具体损坏原因后,提供精准的维修报价单。诊断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若供应商放弃维修,需无偿恢复设备原状。
验收标准:维修后设备须由具备CMA或CNAS资质的法定计量检定/校准机构进行检定/校准,并取得合格证书。
4、采购方式:直接订购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相应服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
2、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能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结算时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或征收率不得低于3%)。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报价表(加盖公章)。
3、原厂备件证明或溯源记录;(非生产厂家参与本项目的需提供)
2026年08月17日 09时41分
1、报价开始时间:2026年08月14日 09时41分
2、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7日 09时41分加急标书代写
本项目采用直接订购方式。
供应商的报价应为包干价,包含故障诊断、设备拆装、运输、材料费、税费等完成维修所需的全部费用。 在满足采购需求且实质性响应的前提下,若有多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价,采购人将以不含税报价(不含税报价 = 含税报价 ÷ (1 + 增值税税率))作为基准价,不含税报价最低者作为本次的成交供应商。
若不含税报价相同,则按响应时间较早者优先。
0579-****4506
1.技术服务费:
投标单位使用平台参与投标的,按照相应标准交纳技术服务费,主要用于平台运行和维护等费用支出。单个项目(标段)(包)收费标准为150元/次。项目分标段(包)的,按标段(包)进行收费,一个标段(包)收取一次费用。简易采购类项目(含竞价采购)预算金额在3万(含)以下的,投标单位免收技术服务费。
2.交易服务费:
| 中标价(元) | 收费标准 |
| 10万(含)以下 | 免费 |
| 10万以上 | 成交价格4‰ |
(一) 向竞得供应商单向收取。
(二)不涉及具体金额的采购项目,向竞得供应商单向收取交易服务费1000元/次。
(三)本收费适用于简易采购、网上竞价等采购方式,单项采购金额原则上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512-****1515(客服热线)、0579-****0081(技术专线)
采购人对平台上发布的采购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请意向供应商谨慎判断,并自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