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吉卫生院药品配送企业二次公开遴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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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药品配送企业二次公开遴选结果的公示


为规范我院药品采购管理,依据《**卫生健康领域采购重点环节内部操作规范(试行)》(桂卫财审发〔2023〕2号)、《****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桂医改办〔2017〕18号)等文件精神,我院组织开展药品配送企业第二轮公开遴选工作。本次遴选工作严格遵循发布遴选公告、接收报名材料、****小组成员进行评审的流程,遴选结果经院长办公会、支委会审议通过。现将入围配送企业结果公示如下(排序不分先后):

一、拟入围药品采购配送企业名单

1.广****公司

2.广****公司

3.******公司

4.**华****公司

二、公示时间

2026年8月14日起至2026年8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三、异议反馈相关要求

如对上述遴选结果存在异议,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以书面形式,于2026年8月20日17:30****办公室反馈。超出公示期限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提交的材料应注意以下几点:

1.书面形式: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提交,载明异议事项、理由与依据,并署异议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2.实名反馈:异议需实名提出,不得匿名,应载明具体真实情况。

3.内容要求:书面材料应包括提出异议的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和身份证明材料;公示内容的具体事项;提出的异议理由和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引用或解释、相关要求或标准的说明等;提出异议的签名和日期。如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

4.证据材料:如有证据材料,应清晰标注并随异议材料一并提交。

5.委托规范:委托他人代为提交异议材料的,需在材料中备注受托人身份信息,并附合法有效的授权证明及受托人身份证明资料,确保委托程序合规。

6.纪律要求:所有异议反馈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严禁虚构事实、捏造线索、提交虚假材料恶意干扰遴选工作。对不实反馈、恶意举报的异议,一律作废不予采信,情节严重的将依规上报主管部门备案处理。

四、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771-****061,联系人:廖老师。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提交地址:**市**塘区**大道**街19号****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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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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