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务条款:
(一) 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本次报价为含税总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除官方规定为企业自缴或委托代为缴纳的费用以为,发询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综合评审法,满足全部服务、资质、合同条款要求前提下,代理费总价最低者为中选单位;若总价相同,对比单件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单价,单价更低者优先。
(3****产权局收取的官方费用由供应商根据发询****产权局专利局公布的收费标准(实际产生金额)代为收取,****产权局代为****产权局收取的官方费用,不包含授权的官方费用)。若遇特殊情况,则以双方书面确认之金额为准;****产权局收取的官方费用,发询人可自行缴纳,缴纳方式可咨询供应商。
(4)报价提交:报价应真实、合理,严禁虚假报价、恶性竞争,报价不得低于市场合理成本价,若发现报价低于成本价,发询人有权取消其响应资格。
(二) 费用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2.支付时间:
(1)本合同项下代理费用按以下阶段支付:
首付款: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发询人向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总额的50%。
尾款:全部委托****产权局发出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并将通知书原件交付发询人后五个工作日内,发询人支付剩余50%的代理费用。
(2)本合同项下涉及的官方费用(包括申请费、实质审查费等),由发****产权局出具的缴费通知,自行直接向该局缴纳。供应商应在收到相关缴费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转发发询人,并予以必要的协助。
(3)如因发询人原因导致委托案件中途撤回或视为撤回,对于供应商已完成的撰写工作,发询人应按合同约定的代理费的80%支付撰稿费用,但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总代理费的50%。
(三)发票要求:供应商需分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发票信息需与发询人提供的信息一致,若发票不符合要求,发询人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四)合同签订
发询人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双方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正式服务合同。
(五) 双方权利与义务
1.发询人权利与义务
(1)有权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改进意见,供应商需配合落实;
(2)应****服务所需的相关资料、场地、人员等支持,委托供应商办理申请专利事宜时,须将发明创造的详细资料、图纸交给供应商作为技术交底。
(3)按时按约支付服务费用;
(4)发询人须写明通讯地址及通讯方式,若发询人在委托期间内变更通讯地址或通讯方式,须立即通知供应商。如因发询人通讯地址或通讯方式不明确或变更未及时告知供应商,导致通知延误送达、或者送达至发询人原通讯地址或通讯方式、或发询人在收到供应商书面通知后,不能在供应商指定的合理期限内,配合供应商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导****产权局处罚、驳回专利申请、视为撤回、产生滞纳金、产生恢复费或专利权终止等,其责任由发询人自负。
(5)发询人委托供应商专利事务后,并且供应商已进行作业并有实际**投入时,由发询人原因提出终止申请,发询人应向供应商支付相应程度的费用。
(6****公司专人与供应商联系相关事宜,****公司职工因故不能执行,发询****公司职工接替。
2. 供应商权利与义务
(1)供应商在收到发询人技术交底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针对技术交底存在的问题或者建议与发询人进行沟通,待技术交底补充完善后再按专利申请文件要求完成撰写,并交给发询人确认;若技术交底比较完善,则供应商直接按专利申请文件要求完成撰写,并交给发询人确认。
(2)供应商在收到发询人技术交底材料后十个工作日内,应就该申请主题在中国专利数据库中进行新颖性检索,并向发询人提供书面的《专利检索分析报告及可专利性建议》,供发询人参考。供应商承诺以专业和审慎的态度进行上述检索与分析。因检索产生的参考意见而使本方案不能申请专利的,供应商不收取任何费用。
(3)供应商在发询人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正式申请文件制作并代表****产权局递交申请文件,供应****产权局的受理通知后,应及时将受理通知书转达给发询人。
(4)供应商所获得或获悉的发询人营业秘密,仅限使用于履行本合同对发询人之义务,且不构成发询人对供应商之授权、让与或出租。
(5)供应商接受发询人委托,指派专人对接办理相应的委托事务。供应商所派代理人必须依法维护发询人的合法权益,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不能执行,供应商应负责另行指派专利代理人接替。
四、技术条款:
(一)核心服务要求:
1.专利申请全流程代理:针对 2 件发明专利、2 件实用新型专利,完成:技术新颖性检索、出具书面《专利检索分析报告及可专利性建议》、专利申请文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撰写、发询人确认后 3 个工作日内向国知局递交、跟进受理、传达审查通知书、协助答复审查意见,直至授权 / 驳回流程办结。
2.年费监控服务:服务期内对本项目所有授权专利终身年费提醒:每年度年费到期前至少 45 日,以邮件书面形式发送缴费通知,列明缴费金额、截止日期、缴费渠道,提供缴费咨询协助。
3.通知转达义务:国知局下发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审查意见、缴费通知等全部官方文件,收到后 1 个工作日内转发发询人,并提供专业解读、处理建议。
4.增值服务(按需另行委托计价,不计入本次报价) 专利复审、专利无效、专利许可、著录项目变更、PCT 国际申请、专利评价报告、软件著作权登记、发明专利优先审查(高价值专利 A)、发明专利快审预审(高价值专利 B),如需开展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单价。
(二)保密条款要求:
1.由发询人技术资料所产出的所有知识产权,归发询人所有。
2.供应商对于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发询人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技术交底材料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发询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1)将载有发询人商业秘密的材料、文件、电脑软盘、硬盘、光盘、录音带、录像带等材料及其复制品交付给其他任何第三人;(2)利用上述的商业秘密从事谋取利益的活动;(3)以未经发询人书面许可的任何手段使用所知晓的上述商业秘密。
3.本保密条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五]年内持续有效。如供应商违反本条约定,应赔偿因此给发询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违约责任
1.发询人未按时足额支付代理费用,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5(万分之五)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供应商有权追究因发询人违约责任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损失赔偿、违约金、律师费、调查取证费、差旅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评估费等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2.因供应商违反本合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未按期递交申请文件、未及时转达官方通知、错误答复审查意见等,导致发询人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权利丧失或遭受其他损失的,供应商应退还该案已收取的全部代理费,并赔偿由此给发询人造成的直接损失。
六、报名要求:
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分支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日期需3年以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具备专利代理资质,经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专利代理、知识产权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等相关内容。
2. 供应商应该提供:①近3年内(自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具有至少5家专利代理咨询服务或取证成功业绩;②同时提供至少1个央/国企专利代理咨询服务或取证成功案例。以上业绩均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认证证书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合同需包含首页、签署日期及盖章页,若合同不足以证明业绩,需提供用户验收证明等补充材料,且无不良**记录。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的信用查询截图;若无法在“信用中国”查询到相关信息,****管理部门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 供应商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不接受转包、分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询价。
6. 供应商财务无异常,需提供2025年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7. 报名供应商须仔细核对商务及技术条款及附件要求,需事前与发询人电话进行确认后,再根据要求上传提供相关资质资料,未按要求上传资质材料的或不符合要求的,发询人有权予以审核淘汰。
8. 报名供应商应遵循诚信要求,严禁材料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恶性竞争,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申报永久纳入宝武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