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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05MA32TLML1P | 建设单位法人:李浩 |
| 李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东峤镇前沁村前沁1110号 |
| 明翔色板生产加工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33-木材加工;木质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019-C2019-其他木材加工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东峤镇前沁村前沁1110号 |
| 经度:119.****897 纬度: 25.****733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6-03-17 |
| 莆环审秀〔2026〕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4-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 |
| 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05MA32TLML1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305MA32TLML1P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 ****0304MA32DXX80K | 竣工时间:2026-07-17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717p9M7g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生产色板1620块 | 实际建设情况:年生产色板1620块 |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外购板材。 (2)喷底漆:以外购的板材为原料,在调色区进行调色,按比例将底漆调好后采用手工喷枪,借助于压力将底漆均匀的喷涂在木材表面。该工序主要产生有机废气、漆雾(以颗粒物计)、设备噪声以及化学品空桶固体废物。 (3)晾干:将喷涂底漆完毕的色板送至指定区域进行晾干。在此过程中,涂料中的残余溶剂会持续挥发,产生有机废气。 (4)打磨:对已干燥的底漆漆面进行打磨,使其平整光滑,为喷涂面漆做准备。该工序主要产生颗粒物、打磨设备运行的噪声以及废砂纸、漆渣等固体废物。 (5)喷面漆:在调色区进行调色,按比例将面漆调好后采用手工喷枪,借助于压力将面漆均匀的喷涂在木材表面。该工序主要产生有机废气、漆雾(以颗粒物计)、设备噪声以及漆渣、化学品空桶、沾染油漆的手套和抹布等固体废物。 (6)晾干:将喷涂完毕的色板送至指定区域进行晾干。在此过程中,涂料中的残余溶剂会持续挥发,产生有机废气。 (7)包装:待漆膜完全干燥固化后,对产品经人工包装。 (8)成品:晾干包装好的产品即为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1)外购板材。 (2)喷底漆:以外购的板材为原料,在调色区进行调色,按比例将底漆调好后采用手工喷枪,借助于压力将底漆均匀的喷涂在木材表面。该工序主要产生有机废气、漆雾(以颗粒物计)、设备噪声以及化学品空桶固体废物。 (3)晾干:将喷涂底漆完毕的色板送至指定区域进行晾干。在此过程中,涂料中的残余溶剂会持续挥发,产生有机废气。 (4)打磨:对已干燥的底漆漆面进行打磨,使其平整光滑,为喷涂面漆做准备。该工序主要产生颗粒物、打磨设备运行的噪声以及废砂纸、漆渣等固体废物。 (5)喷面漆:在调色区进行调色,按比例将面漆调好后采用手工喷枪,借助于压力将面漆均匀的喷涂在木材表面。该工序主要产生有机废气、漆雾(以颗粒物计)、设备噪声以及漆渣、化学品空桶、沾染油漆的手套和抹布等固体废物。 (6)晾干:将喷涂完毕的色板送至指定区域进行晾干。在此过程中,涂料中的残余溶剂会持续挥发,产生有机废气。 (7)包装:待漆膜完全干燥固化后,对产品经人工包装。 (8)成品:晾干包装好的产品即为成品。 |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雨污分流制。项目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化粪池(容积约为40m3)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底漆、喷面漆、晾干、调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两股废气汇总后统一采用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最终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墙体隔声。 固废:一般固废间:拟设置在车间西侧,面积约10m2;危废间:拟设置车间西侧,面积约5m2;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雨污分流制。项目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化粪池(容积约为40m3)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喷底漆、喷面漆、晾干、调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后;两股废气汇总后统一采用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最终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墙体隔声。 固废:一般固废间:设置在车间西侧,面积约10m2;危废间:设置车间西侧,面积约5m2;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 |
| 废水、固废、噪声处理措施与环评一致。废气处理措施中打磨工序调整为布袋除尘器进行预处理,处理效能提升,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0034 | 0 | 0 | 0 | 0.003 | 0.003 | |
| 0 | 0.0017 | 0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0002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039 | 0 | 0 | 0 | 0.004 | 0.004 | / |
| 1 | 依托出租方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 依托出租方化粪池 | 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处理厂深度处理。生产用水(水帘柜补充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故生活污水本次验收不进行监测。 |
| 1 | 喷底漆、喷面漆、晾干、调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后;两股废气汇总后统一采用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最终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 |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有机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二甲苯、苯系物、乙酸乙酯与乙酸丁酯合计、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中家具制造行业排放限值;项目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限值;有机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4中浓度限值;项目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3中浓度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中的标准 | 喷底漆、喷面漆、晾干、调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后;两股废气汇总后统一采用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最终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 | 喷底漆、喷面漆、晾干、调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后;两股废气汇总后统一采用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最终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由于DA001废气进口位置不满足规范采样条件,因此无进口监测数据。 处理后的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速率为0.00746kg/h,最大浓度为0.75mg/m3;处理后的二甲苯最大排放速率为0.00218kg/h,最大浓度为0.216mg/m3;处理后的苯系数最大排放速率为0.00298kg/h,最大浓度为0.296mg/m3;处理后的颗粒物最大排放速率为0.242kg/h,最大浓度为24.0mg/m3;处理后的乙酸乙酯与乙酸丁酯合计最大排放速率为0.000756kg/h,最大浓度为0.075mg/m3。处理后的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处理后的二甲苯、苯系物、乙酸乙酯与乙酸丁酯合计、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标准限值。 厂界外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值为0.52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值为0.414mg/m3;二甲苯、乙酸乙酯未检出。颗粒物的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二甲苯、乙酸乙酯的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标准限值。 厂区内监控点:非甲烷总烃(瞬时值)最大排放浓度值为0.58mg/m3,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1h平均值)最大排放浓度值为0.55mg/m3,排放浓度符合《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标准限值。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墙体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维护,墙体隔声 |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南侧厂界测量最大值为64dB(A)<6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 1 | 一般固废间:拟设置在车间西侧,面积约10m2 危废间:拟设置车间西侧,面积约5m2 | 一般固废间:设置在车间西侧,面积约10m2 危废间:设置车间西侧,面积约5m2 |
| 依托出租方化粪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出租方化粪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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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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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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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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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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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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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