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集成电路(**)基础设施配套生活区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补疑1
项目编号:****
投标人提问回复: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评审标准要求“每提供 1 项业绩得 5 分,本项满分 5 分”但备注1“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2 个。”请问是否有误,请核实标书代写
答:有误,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应为1 个。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评审标准更正为:“除资格审查业绩外,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440 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每提供 1 项业绩得 5 分,本项满分 5 分。注:1.投标人业绩(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1个。 2. 投标人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3 中规定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开发区繁华大道266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2093
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何云飞
联系方式:0551-****9165
2026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