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老青山风电场升压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审批
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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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风电场升压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发布时间:2026-08-04 09:46:28

****环境局****风电场升压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177、0878-****885****中心受理窗口)公示期: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浦路118****环境局

传真:0878-****979 邮编:675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风电场升压站

**省**州**市

****

******公司

项目属于**项目,建设110kV升压站一座,设置主变规模1×50MVA,设置35kV配电室一幢,110kVGIS室一幢,升压站建筑物级别为2级,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升压站建构筑物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为丙类。****风电场升压站总占地面积约0.723hm2




一、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1、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场地平整扬尘、开挖扬尘、运输扬尘、机械尾气施工期间采取了洒水降尘、临时堆土覆盖、运输车辆遮盖、施工道路简易硬化等防尘措施,有效抑制扬尘扩散。本工程施工范围小,无大面积连片扰动,扬尘影响范围小、持续时间短,仅对施工场地近距离区域产生短暂影响。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施工营地设置简易旱厕及临时收集池,生活污水就地收集、沉淀回用或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无外排地表水情况。施工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基坑积水、车辆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施工期间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养护,不外排。

3、固废:施工期固废主要包括施工建筑垃圾、少量废弃建材、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基础开挖、场地平整产生少量土石方,全部就地回填、平整利用,做到挖填平衡,无弃土外运。废弃混凝土、碎砖石等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至合规建筑垃圾堆放点处置,无随意丢弃、随意填埋现象。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村镇环卫系统统一清运处置,未随意堆放、污染土壤和水体。

4、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挖掘机、装载机、运输车、振捣设备、架设机械等施工设备运行噪声,为间歇性、短时、点状噪声源。升压站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项目施工对周围声环境产生影响较小。随着施工结束,所有施工设备退场,施工噪声源彻底消失。

5、生态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扰动仅针对普通林草植被,未破坏区域自然植被群落与生物栖息地,无珍稀物种生物量损耗,整体生态损失量级小、类型单一、无累积性破坏。施工期生态影响可控、轻微且可恢复,工程建设未对区域植被格局与生态平衡造成长期不利影响,生态环境影响总体可接受。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1、地表水环境影响:本项目升压站运行期无生产工艺废水,废水全部为站内15名常驻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风电场升压站内已设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量为1.0m3/d。

2、声环境影响:升压站的主变压器、断路器、电抗器和屋外配电装置、出线导线等设备在运行期间将产生电磁可听噪声,冷却风扇(风机)产生空气动力噪声。****风电场升压站厂界围墙外1m处噪声昼间为45~49dB(A),夜间为39~42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1类(昼间55dB(A)、夜间45dB(A))标准的限值要求,由此可见,本项目运行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3、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为110kV输变电工程,升压站主体运行过程无工艺废气产生,项目运行期大气污染源仅为升压站值守人员食堂烹饪产生的油烟废气,无其他废气污染物排放。

4、运营期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值守人员生活垃圾、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废铅蓄电池、油漆沾染物。项目各类固废均做到分类收集、分区存放、合规处置,无随意丢弃、堆放及外排情况,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控。

5、电磁环境影响: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分析,****风电场升压站厂界测得的工频电场强度在2.11~279.22V/m之间,工频磁感应强度进行修正后,****风电场升压站在满负荷运行的情况下,站界围墙外5米处的工频磁感应强度值在0.2987~0.4547μT之间,分别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100μT的评价标准限值要求。

6、生态环境影响:项目升压站为永久硬化建设用地,站内配套绿化管护完好。运行期仅开展站内常态化运维管理,不会改变原有区域植被群落结构。项目运行阶段生态扰动程度极低,环境影响平稳可控,不存在累积性、不可逆的生态不利影响。

二、预防或者减轻不利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1)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施工时已严格按划定的用地范围作业,施工范围未超出升压站边界,未对升压站四周的植被造成影响;(2)施工前已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将生态环境保护列入施工责任书,未发生乱砍乱伐、盗伐、偷猎等非法活动;施工人未进入施工作业区之外的区域活动,并加强了施工用火管理,整个施工期间未发生火灾。动物保护措施:(1)升压站用地原为草地和林地,施工期已严格控制作业边界,仅在征地范围内施工,未侵占周边耕地及野生动物觅食、活动区域。(2)施工期间已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开田间野生动物活跃时段,减少了施工噪声对周边小型动物的惊扰。(3)已对施工人员开展生态保护宣教,未发生捕捉、惊扰耕地内及周边野生动物事件。(4)车辆按规定执行了限速行驶,避让了耕地内穿行的野生动物,降低碾压误伤风险。(5)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占地及扰动区域进行平整恢复,恢复耕地植被,保障周边动物觅食栖息环境。水土保持措施:(1)对施工临时堆土采取了遮盖防护,降低了雨水冲刷侵蚀风险。(2)场区设置了临时排水沟,疏导汇水,未发生集中冲刷造成水土流失事件。(3)升压站内采取了地面硬化和植被绿化措施,整体水土保持能力良好,施工期水土流失影响已完全消除。

2、施工废水防治措施:(1)施工场地已设置临时排水沟、沉淀池,施工冲洗废水、基坑积水全部收集至沉淀池,经静置沉淀、泥沙过滤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场地绿化养护,施工废水零外排。(2)升压站施工营地内设置临时化粪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附近旱地浇灌,生活污水未直接排入周边沟渠、地表水体。(3)施工期已加强管理,做好机械的日常维修保养,未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1)施工单位已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并在施工场周围设置围挡设施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2)施工期优先建设升压站围墙围挡形成隔声屏障,削弱噪声传播。(3)施工期合理安排工期,施工均在白天进行,避开午休时段,未在夜间施工。(4)施工期已加强施工车辆在施工区附近的交通管理,当车辆途经附近村庄时,限速行驶、不高音鸣号,以减少施工车辆行驶对沿途居民点的噪声影响,施工期未发生施工扰民投诉事件。

4、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单位已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2)施工期土石方开挖、回填均已避开了大风天气,且采取边开挖边回填,并对临时堆存土石方采用了苫布进行遮盖,大量减少了扬尘的产生;项目施工期间未发生施工扬尘影响投诉事件。(3)施工期已安排人员对易起尘的裸露土地及时洒水抑尘。(4)已对升压站附近的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了运输扬尘影响。

5、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1)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已清运至碧城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点处置。(2)建筑垃圾:废弃混凝土、碎砖石等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至合规建筑垃圾堆放点处置,无随意丢弃、随意填埋现象。

(二)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运营期生态保护措施:(1)植被与生境保护:升压站运行期间严禁随意砍伐、踩踏站区及周边原生植被,定期养护站内绿化植被,维持场站现有植被覆盖,稳定区域生态环境,避免人为扰动破坏动植物生境。(2)野生动物保护:站内日常运维严格做到不惊扰、不捕杀区域野生动物,夜间严控厂区强光直射外溢,减少灯光、噪音对周边小型动物、鸟类栖息活动的干扰。

(3)水土保持常态化管护:定期清理、维护站区截排水系统、护坡绿化设施,及时修复少量裸露地表及轻微水土流失区域,保持场站排水通畅,长期维持场区水土稳定。

(4)固体废物生态防控:运行期产生的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全部分类规范收集、密闭贮存、合规转运,杜绝废弃物散落、渗漏污染土壤和周边植被,保护区域生态质量。

(5)已加强项目运营、检修期间的野外火源管理,落实森林草原防火管护人员和措施。

2、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升压站内已设置了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污水管进入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处理后用于升压站站内内植被浇灌,不外排。

3、运行噪声防治措施:(1)设备选型均选用低噪声设备;(2)升压站四周修建实体围墙,提升站区整体隔声降噪效果;

(3)定期对主变、风机等发声设备开展巡检维护,及时紧固松动构件、排查异常振动异响,避免设备故障产生额外高噪声。

4、运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升压站内厨房采用电能,值守人员生活产生的少量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至室外,经风力稀释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很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5、运营期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1)升压站值守人员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桶收集后,统一暂存在站外垃圾收集点,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2)在升压站设置危废暂存间,用于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废铅蓄电池、油漆沾染物等危险废物的暂存,已委托****进行处置。(3)危废暂存间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4)主变下方设置贮油坑、贮油坑与事故油池用排油管道连接,站内设置事故油池1座,且主变压器下方贮油坑外廓每边各不小于1m;升压站主变压器贮油坑和事故油池的容积和满足《****电厂与升压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2019)的相关要求。若产生事故废油及时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依法合规的进行回收、处置。

6、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1)站内主变、110kV高压配电设备等电磁源已选用标准化成套低工频电磁场电气设备,从设备源头降低电磁强度。(2)高压电气设备已集中布置在站区中部,远离站区围墙及外部人员活动区域,升压站四周已建实体围墙,形成天然屏蔽缓冲。(3)高压母线、电气连接线等已按相关要求规整布置,减少线路交错、长距离裸露架空段,避免局部电磁场叠加放大。(4)已严格依据电力设计规范设置高压设备与站界的防护缓冲距离,削弱电磁向外扩散。(5)已在升压站周围墙张贴安全警示和电磁防护标识,提醒无关人员禁止靠近和入内。根据现状监测结果分析,****风电场升压站厂界四周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限值要求,升压站现有电磁保护措施可长期稳定发挥降噪效果,因此本次评价无需针对升压站电磁环境污染新增环境保护措施。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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