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管理,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严格规范遴选社会化服务主体,有序推进**县2026年中央第二批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根据《****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冀农厅办发〔2026〕13号)文件、****关于印发《**县2026年中央第二批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并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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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遴选目的
择优确定3家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承担**县2026年中央第二批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的服务主体,以玉米为主要产业,以高产高效和安全生产为前提,以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为目标,依托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托管服务。
三、项目实施内容
服务产业:以玉米为主要产业,以高产高效和安全生产为前提,以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为目标,依托专业服务机构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托管服务。
服务面积及环节:项目资金总额200万元。项目资金重点支持玉米的防、收生产性托管服务,拟实施面积5.65万亩,完成权重折合后绩效面积2.2万亩。
实施范围:玉米:**县全县9个乡镇。大青沟镇、三工地镇、大营盘乡共计22572亩,八道沟镇、石井乡共计17910亩,红土梁镇、小蒜沟镇、南壕堑镇、七甲乡共计16031亩。
四、遴选数量
从申报主体中遴选承担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的服务主体 3 家。
五、服务主体
承担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包括社有企业、基层供销社等。
六 、申报条件
1、项目实****供销社社有企业或基层社,同时具备《****办公厅****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24]3号)规定的5个条件;
2、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3、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
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5、自觉接受农****管理部门的监管。为促进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形成,项目任务实施县选择承担单环节项目任务的服务主体3个,鼓励服务主体跨区域开展服务。
服务主体限定为社有企业、基层社(登******社的不包括在内),在股权比例上,供销**社单独或共同出资,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服务主体需在《2026******社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中,在服务主体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系统内名录遴选、专家评审规范方式择优确定服务主体,并明确承担的任务量,纳入“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管理。确定的项目主体不得将承担的项目任务再行转包。
七、禁止申报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遴选:
1、不具备相应服务能力,无法保障服务质量和作业时效的;
2、近3年内存在套取、骗取财政补助资金行为的;
3、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黑名单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项目管理规定的情形。
八、申报方式
凡符合申报要求的服务主体自愿申请,经审核合格后,进入评审环节。由第 三方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进行评审、核实,评审完成后提交****研究审定。****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县2026年中央第二批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承接服务事项。
九、申报时间
1 、遴选文件领取要求:
报名时间:2026年8月14日至2026年8月16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
联系人:史宝平
联系方式:0313-****447
报名时提供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书,授权委托人报名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申请单位需在2026年8月21日9:30前到****递交申报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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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