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碳纤维预制体及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14日-2026年8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服务大厅(F03/F04窗口)
邮编:048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碳纤维预制体及制品生产项目 | **市 ** | **** | **绿景****公司 | 该项目位于**市沁****开发区,分五期建设各类纤维预制体及复合材料制品生产线50条,此次针对一期工程进行评价。拟****开发区双创产业园7号厂房建设12条生产线,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碳纤维刹车盘预制体3000个、碳纤维针刺喉衬预制体800个、树脂纤维保温预制体10吨,总产能为48吨/年。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所有生产设备均布置于全封闭厂房内,1台短切机、1台无纬布机及6台平板针刺机产生的纤维尘收集后由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32m高排气筒排放,2台梳理机及4台平板针刺机产生的纤维尘收集后由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32m高排气筒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材料、废布袋由厂家进行回收,废边角料回用于生产,除尘灰由碳纤维复合材料生产企业综合利用;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1座5m2危废贮存点,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布置于全封闭厂房内,采用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要求实施分区防渗,确保危废贮存点等重点防渗区的措施有效性,保障区域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安全。 (六)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危废贮存点地面设置集油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按要求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七)严格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加强生产过程中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做到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