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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850252G | 建设单位法人:丁锐 |
| ****公司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 ****华东**侧(中银对面) |
| ******(**)220千伏输变电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省**市** |
| 经度:115.235090,115.235810,115.240460,115.263890,115.278210,115.278500,115.279280,115.277350,115.289760,115.290050,115.295850,115.294330,115.291050,115.286590,115.291640,115.293050,115.293760;115.293050,115.291520 纬度: 34.986920,34.986850,34.983180,34.981200,34.988730,34.997780,35.013210,35.026450,35.044550,35.060410,35.075700,35.082250,35.105410,35.110340,35.118950,35.126840,35.127420;35.126820,35.127400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19 |
| 菏环审〔2024〕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1882 |
| 87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850252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0MA3MN9JF69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3MN9JF69 | 竣工时间:2026-05-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7-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8-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home/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变:3×240MVA(规划) 1×240MVA(本期) 线路:220kV输电线路路径全长21.35km,其中同塔双回架空线路21.0km,单回架空线路0.35km | 实际建设情况:主变:1×240MVA(1号主变) 线路:220kV输电线路路径全长20.753km,其中同塔双回架空线路20.528km,单回架空线路0.225km |
| 线路路径缩短0.597km,属一般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输变电工程 | 实际建设情况:输变电工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评价范围内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等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中220kV线路的中相关要求执行。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Hz的电场强度须控制在10kV/m以下,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2.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变电站和线路应尽量避开民房等环境敏感目标,无法避让的,应当采取工程措施,增加水平距离;线路经过林地时,应采用高跨等措施,减少工程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3.****电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架空输电线路两侧评价范围内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a类标准要求,架空输电线路评价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目标根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分别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和4a类标准要求。 4.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体废物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规范设置贮油坑、事故油池,并进行防渗处理,废变压器油要全部收集、排入事故油池,不得外排。废变压器油和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须妥善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5.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防护措施。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定期进行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6.强化公众参与。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做好高压输变电工程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科普和宣传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 实际建设情况:1.经现场监测,****电站周围、线路周围及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标准。架空线路经过农田、道路等场所的,线下工频电场强度均小于10kV/m,并设置了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2.变电站及输电线线路选址时,已充分考虑了周边环境要求,尽量避开了居民区,对于无法避让的看护房等环境敏感目标采取高跨的形式,经过树林等是树木时,采取高跨等措施,跨越高度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 50545-2010)中相关要求,减少了工程占地和树木砍伐数量,有效减少了对周围生态环境和景观的破坏。 3.经现场监测,****电站四周厂界外1m处的噪声分别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2类(昼间60dB(A),夜间50dB(A))标准限值要求;输电线路周围《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可满足2类和4类标准要求;各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声环境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的2类和4a类标准限值要求。 4.本工程运行期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堆放,人员离开时自行清理带走,倾倒至公共垃圾桶或附近集中收集点。站内设置贮油坑、事故油池,其底部及四周均使用抗渗等级不低于P6的防水混凝土浇筑,渗透系数<10-10cm/s,可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贮油坑及事故油池的有效容积分别为19.09m3、97.33m3,本工程1号主变内部油量为57t,按照0.895t/m3进行计算,折合单台体积约63.7m3,可满足《****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220kV~750kV变电站设计技术规程》(DL/T 5218-2012)中贮油坑容积按油量20%设计、总事故油池容量按最大的一台设备确定的要求,确保废变压器及含油废水全部进入事故油池。已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在产生废变压器油或废铅蓄电池时,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 5.制定了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并定期开展监测工作;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有效进行了实施。 6.建立了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通过现有平台做好高压输电工程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科普和宣传工作,设有24小时服务热线,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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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一般固体废物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规范设置贮油坑、事故油池,并进行防渗处理,废变压器油要全部收集、排入事故油池,不得外排。废变压器油和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须妥善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 本工程运行期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堆放,人员离开时自行清理带走,倾倒至公共垃圾桶或附近集中收集点。站内设置贮油坑、事故油池,其底部及四周均使用抗渗等级不低于P6的防水混凝土浇筑,渗透系数<10-10cm/s,可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贮油坑及事故油池的有效容积分别为19.09m3、97.33m3,本工程1号主变内部油量为57t,按照0.895t/m3进行计算,折合单台体积约63.7m3,可满足《****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220kV~750kV变电站设计技术规程》(DL/T 5218-2012)中贮油坑容积按油量20%设计、总事故油池容量按最大的一台设备确定的要求,确保废变压器及含油废水全部进入事故油池。建设单位已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在产生废变压器油或废铅蓄电池时,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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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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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