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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脚手架工程招标文件第1号补遗书
各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招标人须知 7.7.1 履约保证金’中约定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现金为中标合同价的5%,银行保函或其他方式为中标合同价的10%;现修正履约保证金的金额:现金、保函、其他方式,缴纳比例为签约合同价的6%。
原合同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20.1 工程质量保证金扣款比例与时间’中约定:中期计量结算时,承包人将逐期扣除分包人结算款(3)%作为质量保证金,承包人可统筹支配,用于相关项目的费用支出。工程质量保证金须待项目总体缺陷责任期满且业主支付后,如无工程缺陷,全部无息返还分包人;如出现工程质量缺陷,分包人无偿返修直至验收合格。若分包人接到承包人通知3日内(含第三日),未到场返修,承包人有权安排其它协作单位施工,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由此带来的返修费用及给承包人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分包人全部承担,承包人有权从分包人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分包人补足。
现修正为:工程质量保证金扣款比例与时间:分包人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返还后进行最终结算,并从最终结算中扣除工程最终累计结算价款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条件与时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当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后,如无质量维修问题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质量保证金;如出现工程质量缺陷,分包人无偿返修直至验收合格。若分包人接到承包人通知3日内(含第三日),未到场返修,承包人有权安排其它协作单位施工,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由此带来的返修费用及给承包人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分包人全部承担,承包人有权从分包人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由分包人补足。
原合同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20.3 履约担保提交形式、缴纳比例与时间’中约定:现金为中标合同价的5%,银行保函或其他方式为中标合同价的10%。分包人的履约保证金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交承包人,在该项工程验收合格后,视分包人履约情况无息返还或扣除。分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利息和罚款等均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现修正为:履约担保提交形式、缴纳比例与时间:现金/保函(据实选择),缴纳比例为签约合同价的6%,在签订合同前缴纳。返还条件和时间:分包人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返还后进行最终结算,并从最终结算中扣除工程累计结算价款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适用现金形式)
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分包人需保证履约保函在有效期内。若在竣工验收合格前履约保函已到期,且分包人拒不配合延期,将按照履约保函同比例金额从工程款转换为履约保证金。(适用除现金外其他形式)
同步**投标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原投标截止时间 2026-08-14 10:15加急标书代写
调整后投标截止时间 2026-08-19 10:15加急标书代写
具体时间以系统时间为准,请各单位及时关注,特此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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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14日| 1 | 补遗01_扫描版.pdf | 935.0kb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