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特向社会公示,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汽车零部件制造及高精度铜阀等金属材料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地点:****开发区徽光路108号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拟规划总用地面积为20035.63m2,总建筑面积为15819.66m2,总计容面积为34471.79m2,并建设道路、给排水、供配电、消防及其它附属设施,同步购置购置铜棒、铜锭、高精密挤压棒生产线,汽车零部件、阀门类产品精加工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全厂达到年产4.0万吨汽车零部件、高精度铜阀类产品,1.5万吨高精密挤压棒、铜锌合金棒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开发区徽光路108号
联系人:朱总
联系电话:188****7843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公司
联系地址:**省**市**区黎阳镇油山路17号
邮政编码:245000
联系电话:177****3525
联系人:程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
链接: https://pan.**.com/s/1_wHsE5gRaV1SvnNjeRJDjwpwd=thgw 提取码: thgw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项目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司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