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国有****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要求审批**市硖门乡**头村核电产业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已收悉。
该项目位于**市硖门乡**头村。工程建设内容包括9栋生产车间、2栋办公楼、1个废品库、1个危化品暂存库、1个A级恒温库、1个焊条间及区内道路、绿化及附属设施等。工程总占地面积14.75hm2,其中永久占地14.75hm2,临时占地0.94hm2(全部位于红线内)。项目占地类型为耕地、工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本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32.92万m3。其中,土石方开挖量1.66万m3,土石方回填量31.26万m3,借方29.6万m3(来源于******公司****电厂5、6号机组项目),无余方。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已于2026年1月动工,计划于2028年12月完工,总工期36个月。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省****公司(技术评审咨询服务单位)对《**市硖门乡**头村核电产业园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现就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评价意见
(一)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为2029年。
(二)同意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挡护率95%,表土保护率87%,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14%。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4.75hm2、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及分区水土保持措施布设。
(四)基本同意该方案水土保持总投资为520.18万元,应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4.7476万元。
二、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 “三同时”制度。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项目区表土保护、土地整治、撒播草籽、临时排水沟、临时沉砂池和密目网苫盖等水土保持措施。
(二)建设单位应做好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满足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要求,并报我局备案。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本项目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报我局备案。
五、本批复有效期3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自2026年8月6日起至2029年8月5日)。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