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水利局关于福鼎市车龙至天顶山农村道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的批复

审批
福建-宁德-福鼎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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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发文字号: 鼎水审批〔2026〕56号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2026-08-12
标 题: ****关于**市车龙至天顶山农村道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的批复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市车龙至天顶山农村道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报告的批复
鼎水审批〔2026〕56号
2026-08-14 08:57


**市****公司:

你司《**市车龙至天顶山农村道路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规章,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工****交通局以鼎交审〔2025〕66号批复,起点位于**溪支流第一坑溪左岸管阳镇车龙村宗祠旁,与广化村至车龙公路(在建)曲线顺接,沿现状机耕路布线至路线终点天顶岗隧道口,路线全长1.039公里,涉及两条小支流,本次防洪评价项目主体为桩号K0+266.5和K0+905两处排水涵洞。项目路基、涵洞设计洪水频率为25年一遇,涉及河段第一坑溪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施工期防洪标准采用 5 年一遇设计。

二、流域基本情况

第一坑溪发源于管阳镇钰阳村北侧山脉,为山区小型溪流,整体西北向东南流淌,经车龙、第一坑、****水库****水库。K0+266.5涵洞控制断面以上河道长1.30km、河道坡降为15.20‰、流域面积0.70km2;K0+905涵洞控制断面以上河道长0.08km、河道坡降为649.35‰、流域面积0.04km2。本次评价防洪影响分析范围基本符合《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T808-2025)等规范的要求。

三、河道演变分析

基本同意《报告》中的相关河道演变趋势分析结论。工程实

施前后现状河道平面形态与纵剖面形态基本保持一致,未改变河段河势格局及河床冲淤演变规律,工程建设对河道整体行洪的影响程度轻微。

四、洪水影响分析计算

基本同意《报告》中设计洪水采用的水文分析计算方法和成果,同意壅水和行洪能力分析计算、河势稳定分析、冲淤分析计算、防洪工程影响分析计算。

五、防洪综合评价

基本同意《报告》作出的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1.基本同意项目建设与水利相关规划的符合性的分析。

2.基本同意项目建设与防洪标准符合性分析、有关技术要求的适应性评价的描述。

3.基本同意项目建设对河势稳定影响的分析。

4.基本同意项目建设对河道行洪影响的分析。

5.基本同意对周边水工程安全影响评价。

6.基本同意项目建设对防汛抢险影响的分析。

7.基本同意项目建设对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分析。

8.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施工期影响的分析。

9.基本同意项目建设对第三人的合法水事权益影响评价。

六、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

基本同意《报告》采用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其中工程措施为:对K0+266.50涵管上游45m、下游24m的河道范围内的河道主槽实施清淤疏浚,建设单位应严格按评价成果开展防洪安全管理工作。

七、有关要求

1.工程若在汛期(4月1日至10月15日)施工,建设单位应报送项目施工度汛方案到我局备案,并承担施工范围内河道的防汛安全责任。

2.工程影响防治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3.工程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防洪措施验收工作,并报我局备案。

4.项目涉河建设方案若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向我局重新报批洪水影响评价。

5.涉河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水利工程设施和水域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临时占用期限届满,临时占用人应当及时恢复水利工程设施和水域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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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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