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询价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一、采购单编号:****
二、采购单名称:**电厂7号机组废气排放口颗粒物CEMS、氮氧化物CEMS调试检测
三、本次询价内容
按《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及相关环保法规要求对7号机组废气排放口**装的颗粒物CEMS和氮氧化物CEMS开展调试检测并出具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调试检测报告(颗粒物CEMS含k值和b值)。具体详见本项目的技术规范书。
四、资格条件、要求
资质要求: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业绩要求:报价人自2023年01月0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或颗粒物CEMS调试检测报告日期为准)至报价截止日,具有1 个废气排放口颗粒物CEMS调试检测业绩的合同业绩或完成业绩。【合同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完成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颗粒物CEMS调试检测完整报告】。
人员要求:无
其他: 无
五、询价文件获取:
未取得“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前往 “浙能集团智能供应链一体化平台”(https://zsrm.****.cn/)进行注册成为浙能供应商,可下载询价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六、报价文件递交:标书代写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8月2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标书代写
2. 本项目报价人无需至开标现场。标书代写
3. 逾期上传的报价文件,“浙能集团智能供应链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询****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发布。
八、联系方式:
详见询价文件。
九、公告备注:
无
十、平台链接:
浙能集团智慧供应链一体化平台链接:https://zsrm.****.cn
采购人:****
2026年0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