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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文日期: | 2026-08-13 | 有效性: | 有效 |
| 文 号: | 商梁环审〔2026〕7号 | 所属主题: | 批文公示 |
商梁环审〔202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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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032469E)报送的由******公司编制的《****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改建项目,该项目位于****开发区****段路西****厂区内。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在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对各废气污染物产生环节采取有效的收集和治理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切割烟尘:经高效净化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焊接区域上方设置集气罩,焊接烟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引入 1 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钝化工序酸性废气氮氧化物、氟化物:采用侧吸式集气罩收集后经碱液喷淋洗涤塔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机,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各废气污染源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5年补充修订版)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企业绩效分级A级指标要求。
2、废水。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水处理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钝化后清洗废水、喷淋吸收塔定期更换废水,经****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40m3 /d)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
3、噪声。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四周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全部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地方颁布严于本批复指标的新标准,****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四、你公司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或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