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发改投审〔2026〕125号
关于马水镇镇村联动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政府:
你镇《关于审批马水镇镇村联动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提升镇村人居环境和基础设施水平,根据《****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5〕88号)的文件精神,原则同意你镇委托****编制的马水镇镇村联动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代码:****)初步设计概算。
二、建设地点:**市****村委会白鹤塘村。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村巷道5174.82平方米、涵洞43.72米、混凝土路缘石314.8米、芝麻灰花岗岩路牙173米、芝麻灰花岗岩座凳93.6平方米、安全防护工程186.4米,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2358平方米、芝麻灰花岗岩地面1300平方米、透水砖247.22平方米,敷设DN300排水管171.1米、DN400排水管206.4米、DN110PVC管210米,砌筑污水检查井8个、雨水检查井10个、集雨井5个、雨水口11个,安装太阳能路灯8套,粮所外立面提升117.8米等。
四、建设资金:工程概算总投资为316.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77.84万元,工程其他费用24.04万元,预备费15.09万元。
五、项目建设资金为“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不足部分由你镇自筹解决。
六、项目按照发改办法规〔2020〕770号文规定组织实施。
七、项目要做好安全生产、环保措施和节能减排等工作。
八、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基建程序实施建设,依法办理好规划、用地等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批准建设内容和规模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附件:马水镇镇村联动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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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办公室、****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局、市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