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冀0433破4号土地使用权拍卖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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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拍卖
公开时间:36分钟前 公 开 人:****

****将于2026年9月3日10时至2026年9月4日10时(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标的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位于**省**县106国道西侧、八义庄大道南侧,面积:15599.54平方米,土地用途: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国有建设用地,抵押权人:******联社,起拍价:人民币****000元(贰佰肆拾柒万壹仟元整)。

管理人根据馆****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和**华永2026(估)字第027号《土地估价报告》确定起拍价。

二、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的职责在中拍平台处置馆****公司的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拍卖方式、款项支付等内容。竞买人应当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3.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拍卖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次拍卖标的以其现状为准,人民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未进行调查核实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如发生或发现与有标的物有关的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管理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6.竞买人应在2026年9月2日16时前向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490000元(人民币肆拾玖万元整)。竞买保证金以上述时间前到账为准。汇款时备注竞买保证金。

账户名称:****

开户行:******联社

账户:055********006369748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买受人应于2026年9月9日16时前将剩余成交价款转到管理人指定账户。标的风险自买受人支付完毕拍卖尾款在系统生成拍卖成交确认信息时转移。

8.竞拍成功后如买受人悔拍,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破产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9.拍卖标的交接方式为现场、现状交接。竞买人逾期未完成标的接收时,应对维护标的所支出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等费用承担给付义务。竞买人完成标的接收的义务不受过户进度、竞买人资质等情况影响。

10.拍卖佣金、拍卖平台软件使用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三、拍卖方式

设有拍卖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会采用“24小时在线竞价”的方式。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特别提醒:

本公告中标的物转让登记、过户、补证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请竞买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手续)。办理前述手续产生的费用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未支付所得税等税、费导致无法办理标的变更登记或给管理人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联系地址:**市**区新园街3号

联系方式:136****7618 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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