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国主席令 第七十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对****高尖刘绢云母矿年产25万吨露天采矿技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高尖刘绢云母矿年产25万吨露天采矿技改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地点:****谯区施集镇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开采范围为0.3155km2,矿山采用山坡+凹陷露天开采方式、公路开拓汽车运输,自上而下水平分台阶开采顺序;矿山采用机械开采,挖掘机采装、汽车运输;设计机械开采台阶高度:+65米标高以上9米,+65 米以下8米,安全平台宽度5米,清扫平台宽度8米(隔二设一);设计确定露天采场最终边坡角不大于48°、终了台阶坡面角65°(矿体下盘顺层终了台阶坡面角不大于46°)。矿山基建工程采用分期建设、分期验收的方式实施。矿山总服务年限58.3年(不含基建期),年开采绢云母矿25万吨。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s://pan.**.com/s/1nzfkuFqSvQbulaiHw5gfhQpwd=z5hp
提取码: z5hp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按照建设单位联系方式直接查阅纸质报告。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受本项目直接、间接影响的公众,首先包括项目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等;其他为关心本项目实施和环境保护的有关专业专家、相关主管部门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com/s/1bkt-xJIUVwaMago8y8S2Owpwd=nswd
提取码: nswd。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建设单位联系方式,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访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提交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络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地址:**省****谯区施集镇李集街道
联系人:赵总
联系电话:180****3960
七、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公司
地址:**市高新区杨林路3号百川大厦高--13F-1309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199****8759
电子邮箱:****@qq.com
八、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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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4日